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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到时,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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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皮笑肉不笑的,看上去有些滑稽。

尤其凌志远并未于第一时间接上他的话,显得客厅的气氛更加糟糕了。

自来熟的人是过不下去这种日子的。

要是搁高中那会儿,打死秦俊都想不到,有一天他与凌志远之间会落得如此田地……

怎么其他人不在的时候能这么尴尬呢?

秦俊目光飘远,独自陷入回忆里。

要知道,当年可是他第一个与老凌称兄道弟。

……

……

高二那年的凌志远,用现在的话来说,便是妥妥的寒门子弟。

8岁那年,亲妈跟外面的狗/男/人跑了。

亲爸……是个酗酒的。

虽然有份祖上传下来的工作,他爷爷托人将他爸安排进了自己所在的煤厂。

哦,当年的北城还得靠煤/炭过冬,不似这几年兴起了清洁能源。

那天上学,秦俊路过煤厂的宿舍区,撞上了捉贼的大场面。

一学生模样的男孩揪住凌志远的校服衣领不放手,嘴里一直叫嚷着“他是贼”。

男孩人长得皮实,又胖又高,上高二的凌志远在人跟前显得他才是那个弟弟。

旁边叉腰站着的,虎背熊腰的那个,一看就是那小子的妈。

母子俩将细麻杆一般的凌志远打了围,死活不准凌志远去上学,非要人赔东西。

“肯定是你偷了我的球鞋!那是我爸给我买的!从深圳寄过来的!你这小酒鬼,知道什么是Nike么?你都不知道邮局能寄东西!”

……

……

小酒鬼还有一个外号——小穷鬼。

高中时期,凌志远总是穿着那身校服。

高一进校时发的那套,蓝白相间,看上去像现在的运动服。

校服总是不太干净,总是黑黑的。

有的时候是一条长长的黑色划痕,有的时候是整块整块的黑色污迹,可能是家里的煤灰造成的。

秦俊听了三人的争吵,有头有尾。

在凌志远得以摆脱那对母子后,他快跑几步追上了凌志远。

从那天起,秦俊忽然开始留意这个总是穿着脏校服的同班同学。

带着一种审视的意味,夹杂着人类的劣根性。

他是长大以后,懂事之后才认识到……

他当年之所以愿意亲近凌志远,是源于人类的劣根性,而非善良。

尚未长成健全的人格,尚未形成良好的三观,又成长于讳莫如深表达爱意的时代。在父母羞于说爱的年代,在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年代,在需要长成男子汉顶天立地的年代,在谈/性/色/变/羞/于/认/爱的年代,他发现了自己对同/性有生理反应……

十几岁的男生没能被较好地规范,没能被给予适合的关心,也没能被教导体面地去认知、去爱,于是他习惯于从苦痛和迷茫中寻找同类……

因为获悉你不好,因为获悉你过得不如意,所以我有些开心,并且有些庆幸,所以我们才能依偎在一起。

一如当初,他之所以愿意亲近章其华,不是因为他们自幼相识,也并非他们在一个家属院里长大。

高中以前,那个别人家的章其华离他很远很远。

他虽然见面会与她打招呼,偶尔还能同坐一桌吃饭,但他心里清楚,他与章其华玩不到一起。

他们不是一类人。

章其华是闪闪发光的存在,就连家庭都泡在蜜罐里。

直到那一天,他从父亲那里听说了章其华父母的事。

失去了至亲的现实,得以让他在别人家的孩子身上看到残缺,还有可以想象的破碎和泥泞。

所以,他才开始放心,走近她。

当然,还有当警察的父亲希望他多多照顾烈/士后代。

也像初中时期,凌志远之所以对童念初报有好感,是因为童念初被班里的其他女同学集体排挤。

至于排挤的原因,用脚趾头都想得出来。

可以是童念初是全校唯一一个从国外回来念书的学生。那时候的英国很远,只是地理课本和世界地图上的一个名词。遑论学校里的同学,不少老师都未曾见过北城以外的风光。

也可以是童念初的英文发音比全校所有英文老师加起来都要标准。毕竟她出生在英国,环境养人,也养口音。

也可以是童念初聪慧无比。他们自小接触到的同学几乎都被家里安排着,按部就班地长大,在没有遇到童念初之前,他们没听说过“跳级”。

也可以是童念初长相出众。当年的北城只有公立学校。一个学校的同学,家庭环境、经济条件参差不齐。他们的确见识过有钱有势人家的子弟,但是童念初的出现还是打破了他们的认知上限,强行扩充了他们的视野,让他们在举手投足之间都深刻地感受到了“差距”。

嫉妒,贪欲,还有糜烂。

其实幼年时,人性本恶的人类劣根性就会展露无遗。

但它被美化成了“孩子”,以“他还小”、“他会长大”、“他会懂事”之类的说辞搪塞了去,掩盖了去。

……

……

那年北城一中的操场上,两个尚未长成男人的男生分享了各自的“秘密”。

彼此意识到,实质上,他们都算不得什么好人。

也是在那一年,冤枉凌志远偷鞋的邻居在学校操场拦下了凌志远。

还是在那一年,章其华和童念初替凌志远据理力争,要到了清白和对不起。

……

……

茶杯已空,秦俊放下做样子的茶杯,走去冰箱边开了一罐可乐。

暖气十足的家里,咕咕几口冰镇汽水下肚,很爽。

“老凌,我说真的,要不是跟着他们几个,尤其是华华她们,我很难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秦俊一只手握住易拉罐,摊了摊另一只,庆幸无比。

“那我肯定当不成警察……说不准,还会是个混账玩意儿。”

他知道……

是这群人,这几个朋友,规范了他。

也是这群人,这几个朋友,身体力行地浇筑了他的三观。

是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他不断追逐他们,不希望被落下。

人有被好好滋养的时候,就是会长大,就是会像个人样。

成人后的秦俊无比庆幸,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他被老天爷开恩了一把,将他推向了章其华,认识了童念初、明粒、沈梦君,还有陈枫。

他咽下最后一口可乐。

不是威士忌,不是红葡萄酒,也不是白葡萄酒。

不必来自俄罗斯,也不必来自法国,更不必来自意大利……

不必是包裹着奢侈和金钱的年礼。

……

……

“老凌,对面2号楼的三楼,老局长的房子要卖,要不你给买了吧?”

秦俊试图将易拉罐投出一个三分球,漫不经心又语气认真,

“过来跟大家一起住,我们几个在一起也好热闹热闹。这几年你总缺席聚会,咱几个又不在一个单位,聚少离多,总见不着你算怎么回事啊?”

沙发上的凌志远,抬了抬眼镜的中梁位置,

“好,我考虑考虑。不着急的话,年后回你话。”

听了有些满意,秦俊总算给出了今天最走心的笑,

“好,那我先帮你打声招呼,省得房子卖给了别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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