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徜和沈谙是大学毕业后才认识的,对沈谙的第一印象就是沉默、漂亮、又努力的南方姑娘。律所的工作时间相对比较自由,不要求打卡和按时到,但是沈谙在实习律师期间永远都是他们团队最早到的。
每天早上萧徜去茶水间冲咖啡时,都能看到沈谙埋头整理资料的背影。偶尔在茶水间或者餐厅遇见,也会笑着打招呼。
总之,在萧徜对她有限的了解过程中,是个性格温和的人。
这样的人当朋友是好事,但是在职场上这种性格容易被看人下菜碟。
果然,萧徜的执业证下来之后,沈谙的执业签字仍然没有得到带教律师的同意。
他再次遇见沈谙时,沈谙仍旧会朝着他微笑,但是眉眼间却总是带着愁绪,那段时间即便是化了精致的妆容,也难掩她眼底的泛青和疲惫。
陈良声音低沉:“因为沈谙脾气好、有能力又长得好看,所以他不想放人?”
陈良虽然在游戏行业,对律所不了解,但是太阳底下无新鲜事。沈谙毕业于名牌大学法学院,人又勤奋,工作能力肯定不会太差。长的好看,能力不差,性格又好,是稍微没点良心的老板都会剥削的打工人,不让沈谙走,真是太意料之中了。
可是陈良知道沈谙的性格,她不是一昧忍气吞声的人,他沉吟了下,挑眉问:“后来呢?她不是逆来顺受的人,不可能不做些什么的。”
后来发生了什么?不了解玫瑰的人试图强摘玫瑰,一定会被玫瑰的刺刺伤。
提到这事,萧徜嘴角不自觉抽动了两下,眼里带上了笑意,他一摊手撇嘴道:“她私底下早就收集了带教律师做的——嗯,不好的事情的证据吧。手上的案子做完之后,她就把那人堵在办公室,两人在办公室争了半天,最终以沈谙获胜告终。”
陈良的眉头却紧皱了起来,作为助理私底下收集老板做事的证据,后面的路不可能好走。圈子就这么大,不出一个小时,估计就传遍了。
他看着萧徜,眼底多了打量:“所以,后来沈谙去了你们团队?”
“是。我们老大本来就和那人有矛盾,他又喜欢沈谙,就邀请她去了我们团队。事实证明,他的邀请很正确。”
“喜欢?”陈良皱眉。
萧徜啊了一声,换了个词:“是欣赏。”
进了他们团队后,沈谙其实一直顺风顺水,她到手的工资也不低。可是有一次他帮她回家拿资料,却发现沈谙一直住在群居房,每天通勤也得挤一个多小时地铁。
“群居房?”
这么一瞬间,陈良连想象都想象不出来沈谙的住宿环境。这是他第一次接触到这个概念,在别人嘴里听到的关于沈谙的过往里。他突然很后悔这么多年因为莫须有的面子而不去打听沈谙的现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