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莱斯放下手中蘸着胡桃木墨水的羽毛笔,长时间的握笔和书写让手腕感到酸痛无比,他也终于补完了欠缺的日记,把这段时间发生过的一切都补充在了那本厚重的笔记本上。
这一年多的日子貌似比他过去的十多年都要精彩。
好像每天都不一样,每一天都值得在日记里留下一行又一行文字。
但博尔莱斯却没怎么写下来,日记中全是类似【收获了一些蔷薇果】【去波希镇买了十六个面包,只花了2银。】【捡到了落日瘴菇,在研究它能做什么。】【和米拉贝尔一起出门一趟。】这样的一句话总结。
阿卡林反正是已经完全放弃挣扎了。
雇主给它的标准是不限制内容,但一篇日记至少整整齐齐地写满纸页的二分之一。
可自从戈露恩离开后,日记从二分之一变成了勉勉强强写一页纸的三分之一,再变成四分之一,再变……最后变成了每天一句话。
书灵心想:想开点吧,至少他最后还写了,这家伙在开始的两三天里可是一个字都不留的。
“为什么不爱写日记呢?”看着越来越短的日记,阿卡林在某一天早晨终于问出了这个困扰它很久的问题。平心而论,书灵认为戈露恩安排的写作量是较为轻松的,这并不需要花很长时间,专心一点的话,最多七分钟就能写完,所以阿卡林很不能理解博尔莱斯抗拒的行为。
他明明可以坐下来连续看书三小时,也能为了等一个最佳煮药时间而熬一个通宵,却不愿意花七分钟去写一篇短日记!为什么呢,阿卡林不能理解。
“为什么要写日记呢?”博尔莱斯反问道。
“为了练练你的字!以及,为了记录,记录下时间。”阿卡林的回答十分迅速,“要知道,人的记忆在时间面前是一件很脆弱的东西,冲刷,冲刷,然后什么都不会剩下,所以一定要用写着过去的纸张接在下面。不然的话,人至少会弄丢五十年,他们会弄丢五十年他们觉得不重要的时间!”
博尔莱斯理所应当地答:“你不是已经知道答案了吗。”
阿卡林愣了有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博尔莱斯的答案,那大概是——假如一件事需要看见详细到半页纸的日记才能想起来,就证明它还不够重要,证明它只占了心里一块小到不起眼的地方,证明……它其实可以被遗弃掉,没有记录的必要。
真正重要的东西是不需要日记也会记得的。
阿卡林对此并不认同,它并不看好人的记忆能力,人是健忘而善变的种族,他们甚至会遗忘昨日的自己,遗忘神明注视下的誓言和约定。
但这样一想,书灵便开始陷进了死胡同里:人的记忆为什么如此脆弱?那是天生的,他们抛弃冗杂,抛弃过去,从一个困住自己的圈走到另一个圈去,是他们选择忘记自己不重要的东西,就像三月兔一样,忘记得越多,灵魂就越轻盈,一圈一圈地上去,高高地飘在云上。
所以……好像的确没有写日记的必要,反正对于人而言,忘记才是常态,忘记之后,文字就只是冷冰冰的文字,他们自己都会感到纳闷和陌生——这真的是我经历过的事?我从前原来是这样想的?
到最后,这些文字会变成谁都看不懂的东西,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阿卡林被说服了。
于是双方都迎来了工作量骤减的舒服日子,阿卡林不再每天大呼小叫地催促博尔莱斯完成日记,博尔莱斯也少了每天都要记无意义的流水账的烦恼。
可惜,这样悠闲肆意的日子很快就结束了,原因是出远门的母亲回家了。
她选在了二月的最后一天回家。
谈不上重逢的喜悦,因为妈妈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走装满偷懒罪证的日记……好吧,这原本就是妈妈的笔记。
上交了笔记本的博尔莱斯和阿卡林只得老老实实地坐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女巫从后方逆着翻开书页——她貌似是在找一个被她不小心忘记的配方。
少年和书灵端着如出一辙的坐姿,双手放在膝盖上,埋头数着自己的手指头,表情看似坦荡无愧,实则满心都在竖起耳朵听戈露恩翻书的动静。
千万别看日记——!!
二者出发点不同,但诉求却相同。
因为他们的心虚是相等的。
戈露恩当然知道她的孩子都做了什么,从常理上来说,这是正常的。
第一次将所谓的自由给予给她的孩子,作为母亲,她理当放心不下…或者说,牵挂,母亲对孩子的牵挂。
所以她从没走远,也见证了孩子成长路上所见识的一切,关于这些,她全都清楚明白。
但戈露恩只是听着身旁小心翼翼的呼吸声,即使谁都没有说话——仅仅是那张脸上紧张的神情就已经叫她感到心情愉悦,于是女巫神情轻快,慢悠悠地翻着笔记。
在纸页翩跹中,她终于停在了其中一页上。
【迷路的黑鸟在云上化为迷雾,迷失的它们在雾中起舞翩翩。在没有灯的雾里,它们将永远迷失过去中。】
——纸上写着这样的字眼。
这段内容叫戈露恩想起了一些不太美妙的旧事,准确的说,是一些十分糟糕的过去,关于黑色的鸟儿,关于一场无休止的舞蹈。
关于迷失。
这一切都很糟糕,但那些起涌的坏情绪没有丝毫泄露出来,她仍然微笑从容,她从容地记下了这一页。
不需要漫长的漆黑之中的摸索,不需要耗费大量材料去做漫无目的试验,仅用一个拐弯抹角的委托,他们便得到了所需的东西。
魂灯。
一件足以养育一片树林的堆肥箱。
有了这个,他们所有人都可以省下许多时间和精力,不再需要依靠那些只剩下三分之一的游魂做成的劣质养料去施肥。另外,这也能减轻戈露恩身上的很多负担……就好像面对着一只胃口越来越大的宠物,它需要进食太多太多,主人总是会很伤脑筋的。
但魂灯正好可以解决口粮问题。
魂灯是个好东西,虽然这个好东西似乎正嘲讽着他们和他们的妄想——这渺小得如蝼蚁般的生命,竟也妄图逃离那道写自过去的未来。
在蝼蚁的世界里,所有的灯都该熄灭,都该在雾色弥漫中永远迷失。
这份隐隐约约的嘲讽叫戈露恩觉得有些不悦,但这还不足以叫她失去笑容。
在她的孩子面前,她只会给予笑容。
因为爱、因为血脉的相连。
永远?永远。
这个世界不可能存在这种东西,戈露恩十分确信这一点。
因为终点就在那里,它就在那里伫立着,缄默无声,但所有一切在最终都会看见、世界将会看见。
戈露恩侧头看了两个心虚的小家伙一眼,她合上逆页的笔记,终于笑盈盈地翻开了前方那些日渐敷衍的日记。
她当然也知道自己孩子的服从性忽高忽低,常常需要纠正、时时刻刻都要纠正,扯紧绳子,注意项圈……当然,还有乖孩子应得的夸奖和甜枣。
最后,最后的最后,还是需要小心被咬到手掌。一定要记得,别再相信那颗缄默的心脏……永远都别信。
*
【魂灯:
以接骨木制作灯台,三角灯台效果最佳;使用壶花露水在树荫下浸泡处理白缬草的花茎,花茎在露水中褪色后可作为灯芯;碾磨萤火虫,以萤火虫黏液作为灯油,星萤效果最佳。
在满月夜里将它们拼接为灯盏。
迷路的黑鸟在云上化为迷雾,迷失的它们在雾中起舞翩翩。
在没有灯的雾中,它们将永远迷失过去。
注:吸引并储存游离的灵魂,它们将变成追逐灯光的萤火虫,但请记得在天亮前将它们送去正确的未来中。】
——来自不知名的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