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雪舒双手握住,“幸会幸会。”
云灯抽出手,忽然凑近掐住她的下巴抬起,指尖细细摩挲,“你知道吗?其实我们以前长得更像,在我整容之前。”
她被迫仰起脸来,直视着近在咫尺的另一张漂亮脸庞。美貌的冲击力无限放大,她难以遏制地心跳加速,几乎无法理解云灯在说什么,注意力全都在她会不会下一秒就要亲上来,“整,整容?你做过?”
云灯亲昵地点了一下她的鼻尖,“嗯。”
那时候傅谦明身边出了个叛徒,是个跟了他好几年的亲信,但被对家收买了要暗杀老主顾。
她刚到港市,急于在傅谦明身边站稳脚跟,什么危险的事都敢去做。她帮傅谦明挡掉了致命伤,代价是摔下楼梯鼻梁骨折,差点毁容。
“可是你愈合得很好。”申雪舒不可思议地打量她,“完全没有痕迹啊!”
手术修复后她的鼻梁更直挺,多了一点英朗的少年感。搭配一双圆钝的眼睛,糅杂出似正似邪的气质。
这种独特的气质在《潮夜》里被黑长直造型衬托得十分突出,使得她区别于当年流行的其他清丽柔美的女性角色,得以一炮而红。
同时,她也如愿得到了傅谦明的重视。一战成名,黑K那群人见了她都得叫声小潘姐。
一群从打手混上来的保镖都没能第一时间冲上去护主。谁也想不到,傅谦明身边那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情人居然能连命都不要。
啊,一定是爱惨了他。
“我那时候没想过会离开他。”云灯说。
虽然他很明显不是个好东西,做的生意也不干净。但这天底下哪有什么好人呢?她为自己选了一条难回头的路,没想过能再抽身出去。
既然打定主意要这么活,那她就要做傅谦明身边最核心,最重要的人。他身边的人那么多,她必须要足够豁得出去,才能得到重视。
不是可有可无,随时都能扔掉的玩物,而是放不下,离不开。
现在回想,真是天真得愚蠢。
她或许也算是做到了,可太高估傅谦明。
毕竟畜生眼里全世界都是畜生,永远也不会把她当人看。
“你那时候很爱他吗?所以什么都可以为他做。”
申雪舒果然也和其他人一样,把她的行为美化得很浪漫。
云灯每每听到都很想笑。
哪有什么爱不爱的,她只要利益。只有物质带来的安全感是切实的,除此之外全是空响。
傅谦明也的确给了她很多。房子,跑车,游艇和珠宝,要什么给什么。说实话在他身边拍两句马屁,假装爱到离不开哄他高兴,比在这儿苦兮兮地拍戏来钱快多了。
很可惜,那些东西到最后她都没能带走。
“那他……也给你拍过那种照片吗?”申雪舒犹豫着问。
这是一直在折磨她的问题之一。她从云灯的眼里看到肯定的答案,但却无法松一口气。
甚至因为站在相同的立场上,她觉得以云灯的状况,心里应该会比她更担忧,“你怕不怕他把照片发给你老公看?”
云灯嗤地一声笑了,身体向后仰,嗤笑也变成了哈哈大笑。仿佛她问了个很傻的问题。
“谁是我老公?”
申雪舒被笑得摸不着头脑,“就,叶平川啊。”
“我们已经离婚了。你在旁边看了这么久,居然还没发现?”她说,“那些照片算得了什么。他爱看就看,反正我那时候身材也很好。”
她苍白纤细的脖颈,因为大笑而鼓起青紫色的血管。申雪舒怔怔地望着,觉得她很像个治不好的病人,即使有出院的一天,也会被后遗症折磨。永远消瘦,永远清醒。
“你知道吗?”云灯出乎意料地说,“其实我在那边,也有过一个朋友。”
申雪舒没想过她会倾诉,立刻点点头,认真地倾听,“是什么人?”
“是个小女孩,真的很小,脸圆圆的,齐耳短发。身上特别瘦,又黑又黄。”
云灯抿了一口酒,连续咳嗽了好几声,才又接着说,“她老家在一个临港的小渔村里,爸妈欠钱还不起,把她送来抵债。傅谦明又把她给了我,做陪读,做保姆。她脑袋有点木,但是很崇拜我,很会逗我开心,不知道是想要讨好我,还是真的很喜欢我。”
“我跟她一起住,一起吃喝,买衣服也给她挑好看的。她很快就长大了,身高跟我差不多,脸还是圆圆的,一直留着短发。我没有让她做任何工作,也没有让她去上学,只是陪着我,像养一只小狗一样养着她。骆迎春,我叫她小花,因为迎春不像小狗的名字。”
申雪舒想接话,但不好评价,“算是你的跟班?”
云灯没有理会她,自顾自地说,“其实我不太喜欢出门,偶尔才带她去餐厅吃饭,然后去购物,一次性买齐整个季度的新衣服。其余大部分时间我都待在家里,上网课或者睡觉,她很乖,都不会来吵我。有时候我想吃什么,外卖点不到,她可以跑半个港市亲手买回来喂我。你能明白吗?就像小狗对主人全身心地奉献。”
“但是每次我跟傅谦明一起外出回家,或者他留下过夜之后,她都会露出一种我看不懂的眼神。很奇怪不是吗?她的脑筋简单得像单行道,居然也会有我看不懂的时候。”
“有一天,她郑重地对我说,人应该去没有天花板的地方撒野。不知道是在哪片互联网冲浪看来的文案,但她非常笃信,说我应该到外面去。外面天高海阔,会有比这栋大房子更好,更适合我的地方。”
“啊……”云灯怀念着那一刻石破天惊的心悸,“她原来不是小狗啊。”
“她是在心疼你。”申雪舒说。
不知为何,她听得心头泛起酸涩。但在傅谦明周围,她并没有见过骆迎春这样的女孩,也没听说过,“后来你离开了港市,她没跟你一起走吗?”
云灯摇头,“她死了。”
“……什么?”
“我的小花死了,好几年前。但我一次也没有回去看过她。”
申雪舒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她,目光落在哪里才不会显得太冒犯。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她……不在了的?”
既然已经逃出来了,她再打听那边的消息应该就没那么灵通,或许是传讯有误也不一定。
“在我的婚礼上。”云灯平静地说。
“我和叶平川结婚的那一天。”
**
傅谦明盛装出席了她的婚礼。
他可用的名头有很多,轻易就能扯上关系,直接或间接地和叶家有生意往来,拿到一封邀请函。
婚礼豪华又盛大,请了无数宾客和媒体。叶平川不会想到,在数十页的宾客名单里还藏着这么一个人。即使是打过照面,他也未必记得。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只需要几句话,一张黑白照片,就能把一场幸福的婚礼,变成她余生挥之不去的阴影。
“你不是总想知道,我当初是怎么从港市逃回来的么?”云灯说,“告诉你也无所谓。”
骆小花喜欢她的脸,总是夸她像公主一样漂亮,周围的人都知道。
乃至于有一天,这位忠实迷妹为了更像她,跑去整容,旁人感到无语的同时并不觉得有多意外。里外几道门的保镖也渐渐习惯了,手术做完恢复的那个月,骆小花总戴着口罩出入。
逃离港市的那个周末,她剪掉了自己的头发,戴上口罩,穿着骆小花的衣服鞋袜,安静地乘车离开。
透过卧室的落地窗,监视的人能清晰看到一个侧躺的背影,跟她身材相同,没有应酬的日子里照旧在床上睡得昏天黑地。
似乎是平常的一天。
走之前她对骆小花发了誓,只要找到机会,一定会回来接她离开。
她幸运地遇到了叶平川,没有花费太久时间,原本打算结婚后就利用他的家族关系,威逼利诱,不择手段地完成誓言。
可她总是幸运,又差点运气。
“我把照片撕碎扔掉了。现在想想挺后悔的。”
人在感到绝望时,总会做出一些自欺欺人的举动。仿佛没有看到照片,就能当作没听到过死讯。
“我真的很想杀了他。”她神情漠然地说。“可我还要结婚。我要笑着走出去。我的丈夫在外面等我。”
申雪舒嘴巴张开又闭上,震撼得说不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