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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第 7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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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摇晃地又让我笨重的大脑再次沉到梦境里。我在梦里又想起了以前的事情。

Ktv真是最容易出事的场所,书本上的桥段果真没有欺骗人。

甲一脸惊讶:“炫哥,稀客呐!”

乙嬉皮调侃道:“炫哥自从被茵遥甩了之后改走高端纯爱路线了?”

甲本来仰靠在靠背上,一听从未听闻的八卦,精神奕奕道:“炫哥,和影视剧相比,和良家草根谈恋爱什么滋味?是不是和电影《情书》一样的感觉,文绉绉、酸溜溜、酥麻麻?”

丙也来了精神,脖子撑得老长:“什么良家草根,人家是有夫之妻,而且对象是清北高材生!”

甲:“我了个去,咱大哥还是咱大哥,佩服佩服,这都能截胡,话说和高材生女友处对象感觉如何?是不是特辛辣、特刺激。”

闫景炫身骨前倾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冷冷清清道:“没意思。”

乙殷勤补嘴道:“还以为乡下草妹子挺矜持呢,没想到也是个没底线挺轻浮的主儿。”

“还没套个五月半载,女的就立马缴械投降、弃夫从咱炫哥了,我还以为要上演个十八回虐恋情深、九曲回肠的恋爱情节呢,得,压根不费劳什子力气。小手勾勾,鱼就上钩了。”

他继续道:“现在女的,个个怀揣八百个心眼。”

“这女的不行,俗气地很,炫哥,你也别泄气,”丙安慰地拍拍他的肩膀:“这女的一看就是混江湖的老手,要不然凭那姿色怎么拿下清北的,再过一阵子,赶紧找个理由甩脱,被讹上了,又得损失一笔钱。”

闫景炫没答话。

甲:“咱炫哥不在乎那点钱。”

乙:“那道也是,哈哈哈。”

丙:“炫哥,北京那么大,总归可以找到洁身自爱的女人,实在不行,咱就全国找!咱大中华地大物博,最不缺的就是人!”

乙:“爱慕虚荣的女人如过江之卿,大马路上随处可见。和这种女人谈朋友,就两字:‘腻味’!”

甲:“也是,不费九牛二虎之力拿下的女人怎么有意思。”

丙:“呦呦,不得了了翔子,厉害,都拽上成语了,从哪里学得?”

乙: “去去去。”

正是秋风送爽的明媚时节,我却觉得肉身仿佛被扔进了尘封多年的冷冽冰窟里。刽子手用一把精心冶炼的利刃快速插进胸膛,心口凿开,热血喷涌,疼痛蔓延,每一寸肌肤难以抑制地源源不断渗出密匝匝的汗水。我又感觉有个屠夫箍紧我的手腕在砧板上,面无表情左右来回细细切割纤细的手臂,末了,还不忘往剥开的伤口撒上最咸最冰的海水,剧痛从外围的肌肤渗透进内脏,每一个细胞都在裂心颤抖和呐喊。

那时的我站在包厢的门外,一动不动。我靠在墙上一下想起来了《简爱》这本书,其实一直喜欢在山野戏耍的我根本不爱读陈词滥调的书本。

这本书是我念初二时读的。

当时一次周六大休、放学回家的大马路上,我遇到了一个书摊。摊主是一位鬓角泛白的老人,他双手交叉横在胸前陶然自若的躺在藤椅上,留有岁月印痕的脸上扣着一顶灰色编织草帽。

我看不清他的面孔。

那个经济不发达面貌淳朴的年代,老人对世俗钱财大抵有种清冷傲骨心态,好像无所谓有没有人浏览不浏览他的书本画册,也无所谓顾客是买还是不买他的书本画册。

就是这种任你来不来任你走不走的姿态一下让我脚步钉在了地上。

我在扫视过程中一下被一本素装老旧的封皮吸引住。封面上最先吸引我的就是那张素描人物画,画中盘起蓬松发型的女人左手搭在扶手上,右手握住厚厚书籍祥和端看。

女人体态稍胖,正符合当下时代的审美。

书的最上面印有黑色隶体字,字迹端正写着《简爱》两字。

我神使鬼差地,我用不多的卖辫子的钱买下了这本书。

回家后,没有电视可看的我无聊的翻开这本书,直到天色变暗,再也看不清楚字迹。

当时家里停了电,我打开厨房旧木柜,踮起脚尖从最上一格找出几天前新买的蜡烛,然后又从抽屉里取出火柴盒,试了几次火柴,才点燃。

昏黄的火苗在憔悴柔弱跳动,像是病房里行将就木沧桑的老人。

微弱的烛光照在我的身上,我的影子倒影在破旧的墙体上,窗外时不时吹来一阵小风,纤弱的影子随之摇摇曳曳。

那个年代是不流行电子手表,也没畅销的智能电波钟,每家每户基本只靠一台实木机械钟表来记录时间。实木钟不需要电池驱动工作,只需要手指旋转按钮拧紧发条,钟表就又开始如常的滴答滴答作响。每当指针停止转圈的时候,我就兴奋地跑到隔壁邻居家询问时间,这家没人,就跑到更远的人家,直到问到时间,然后再马不停蹄地奔到家里,或许抵达家里的时候早已不是最初真实的时间,或许那户人家告诉我的也不是真实时间,但心扉仍旧莫名流动着滚烫炽热的心绪,如是观看了一场热血沸腾的霹雳舞,也好似尝到了喜庆日子里才有的绵密八珍糕。

我按照自己的算法又粗略地算了个新时间,然后把分针秒针调到对应的位置。

小镇的时间基本很难精准,悠悠地、绵绵地,哪怕杂乱无章也能自得其乐的展开每一天的生活。

座钟里面灰色圆铁块‘咚咚’地响了两声,已是凌晨2点。

就是在这雪花翻腾花木凋零的夜晚,我读到了这样的片段。

简爱对罗切斯特说: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本可以让你对我不能自拔。

倏然间,一股强劲地风挣脱玻璃窗的束缚,强势桀骜地迈进来,并且带动生锈的木窗发出哐当哐当的响声,蜡烛被吹得猛地流了一窜眼泪,继而啪嗒啪嗒流在稀薄的纸页上。

和人的眼泪不同,蜡烛的泪水更加沉甸甸的。

当热量退散,成堆的流体很快渗透那小小的地盘,纸页变得透明,上面黑色的字迹似乎悬浮起来镶嵌在了粘粘的罩子里。

黑色的字迹也演变成了橙色。

橙色本应是活力和快乐的象征,只是在这瑟瑟寂静的寒冬里,显得异常灰败寥寥。

我曲起胳膊肘,左上臂搁在高高的案桌上,上臂支起,五指张开托住脸颊,我的右手抬起反复搓了搓眼眶。

——————

在听完这个墙角故事不久后的一天,他第一次拉我去他豪华的家里。

“你最拿手的是什么?”

毒死人。

他抬起下巴傲慢接着说道:“厨房里的食材供你发挥。”

“不要说只会煮面条这种熟烂段子。”他又吩咐了一句。

良久,我摆好做饭的饭菜喊他。

他看了一眼桌子,然后面无表情地坐下来。我紧紧盯住他的表情。

“你放了蘑菇?”他尝了一口,然后眉宇间有越积越厚的云雨。

“没有。”

“没有?” 他重复道,“你想要我的命!”他语气质问道。

“你在说什么?”我紧紧握住勺子。

头顶是耐耗大气的北欧风格圆形水晶吊灯,它正散发出堪比酒店效果的流光溢彩,所射之处,桌桌椅椅都无所遁形。

只是我仍感觉身骨仿若置于白天被啃食掉的摩尔曼斯克。

慢慢长夜,心内胆颤。

他的眸里透着冷意,音色里满是冰寒和讥诮:“装糊涂的技能你可是比十八线的演员还要低劣。”

“你知道我屋子里有什么吗?”

我内心慌乱,监控?

可是刚刚我观察了许久,根本没有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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