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
萧云心中骂了一声。
因为现在的身份是吟游诗人,他身边只带了一把防身的短匕首,面对五个壮汉,根本就——
唰!
一把剑砍过来,萧云灵活闪躲,退向左侧五米处的小巷的同时侧身捡起一根粗木棍。
“哟!竟然想用一根木棍对抗我们!”
“和他的脸蛋一样天真呢!”
恶棍们大笑着,仗着人多势众,大摇大摆朝萧云走去,想把他逼近小巷为所欲为。
“你最好不要反抗,漂亮的脸蛋如果受伤,卖给娼馆的时候会被杀价打折的。”
首领贪婪地说道。
萧云假装被他们吓得不轻,双手抓着木棍,一声不吭地往后退。
恶棍们笑得前俯后仰。
“来吧!小宝贝!让哥哥们先疼疼你!”
“他长得比花魁更漂亮,不是吗?”
“就算是罗米拉也不一定能比他更好看!”
“我们待会一起尝鲜!哈哈哈!”
“……”
“你们这群变态!”
萧云厌恶地说着,牙齿紧咬嘴唇。
“太可爱了!像受惊的卷毛猫!”
恶棍们欢快地笑着,眼中充满残酷的喜悦。
即将成功退入小巷的萧云也握紧长棍,准备——
“——啊!”
一个恶棍突然发出尖叫,身体像物品一样被人提起扔出,撞在墙壁上,脑浆迸裂!
“怎么回——”
同伴转身,话没有说完,咽喉已经被嘶嘶作响的剑撕裂。
其余三人也都陷入了绝望。
在突然出现身后的黑斗篷男人的细剑面前,他们弱得像刚学会走路的儿童!
“啊!”
剑掉了下来。
不可一世的恶棍跪在地上,抓着流血的手。
“就这点本事吗?”
全身裹在黑斗篷中的男人轻蔑的笑着,细剑再次划出,砍下早已跪地的恶棍的胳膊,又在另一个恶棍的脸上划出贯穿整张脸的伤疤,最后刺入独眼首领的肩膀,将至少两百斤的壮汉挑到半空!
(这、这家伙……)
萧云惊呆了。
且不说这人在对战中表现出的敏捷和强悍,单是用细剑挑起起码两百斤的壮汉的臂力——
砰!
首领被从剑上甩下,卑微地趴在石板上。
“啊——啊!”
“下次别再让我遇见你们!”
黑斗篷男人傲慢地说着,声音低沉流畅。
意识到自己捡回一条命的恶棍们不敢放狠话,连滚带爬地逃走。
救下萧云的男人也没有多做停留,转身准备离开。
这时,风吹落他的斗篷兜帽,流出如月光般奢华的白色长发。
“——是你!”
萧云猛然跳起。
(“佣兵王”阿方索!)
“……果然还是被认出来了。”
男人无奈地转过身,用罕见的金绿色眼睛严厉地注视着萧云:“克劳德·肖,你不该出现在这里。”
“你也不该出现在……等一下!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们在船上的时候确实没有正式见过面,但作为男人,你长得有点太漂亮了。”
阿方索直言不讳:“即便是匆匆一瞥,你的脸也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你的长相也很……”
“夸我长得漂亮的人通常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变成尸体,要么做我的女人,你选哪个?”
俊美但冷漠的男人嘲讽地盯着吕西安,金绿色的眼睛犀利如野兽。
衣服下堪比猫科动物的柔韧、修长、充满爆发力的肌肉也蓄势待发。
“我选第三个,转身离开。”
萧云很不高兴地说道:“谢谢你救了我,虽然没有你,我也能解决这场麻烦。”
“好吧。”
阿方索嘲讽道:“看在你哥哥的面子上,我放你离开。不过你最好立刻离开库库奇亚,这里不适合娇贵的小公子。”
“谢谢你的建议,等我办完事情一定马上离开。”
萧云抬眸,挑衅地看着如白狼般的阿方索。
此刻是两人的第一次正式见面,他却本能地讨厌着阿方索,并确信阿方索内心深处也讨厌自己。
因为同欲相憎!
或者说,男人的雄竞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