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又惹我们家老三生气了?”见陆时宜紧皱着眉头,陆时季笑着打趣道。
“没谁大哥,”陆时宜边系安全带边说,“就是一个瘸腿的神经病。”
陆时季踩下油门,车子缓缓驶入马路,他没有接话,而是关切地问:“在这儿住得怎么样?”
陆时宜想了一会儿,如实回答道:“环境挺好的,就是室友特别讨厌。”
“那要不要搬回家里,妈可是天天念叨着你呢。”
“不要不要,”陆时宜连忙摆摆手,“一回去爸妈肯定要把我绑到公司了。”
鉴于此前的两次经历,他再也不敢轻易回家住了。
“这么讨厌你的室友,还想着继续住下去呢?”陆时季打了个转向,一针见血地评价道,“我看你要不还是回来吧,至少家里没有讨厌的人。”
“不是我不想回啊大哥,关键是我这房子一下子租了三个月,阿姨还给我便宜了很多呢,我总不能违背对她的承诺吧。”
“什么承诺?”陆时季侧过头问。
“就……”陆时宜清了清嗓子,思考着怎么说比较恰当,“就帮她照顾瘸腿的儿子呗,虽然他非常讨厌,但真的很可怜,而且他好像是为了救人才受伤的。”
为了让自己的理由更加具有说服力,趁着等红灯的间隙,陆时宜向他大哥转述了郝宵见义勇为的具体经过。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听完后,陆时季脸上便显出宠溺的笑容,说道:“听起来你好像也没有多讨厌人家。”
“怎么可能?”陆时宜飞速反驳,急忙撇清他和死对头之间的关系。
真的、真的、真的非常讨厌。
快到而立之年的陆时季,反而更觉得这像是小孩子之间闹别扭的场景,今天说我永远都不要和你玩了,明天醒来就会忘掉这句话,继续手拉着手一起奔跑。
距离陆时宜出门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郝宵是一秒也坐不住了,在客厅里面“笃笃笃”地转悠了几个回合之后,他拿起手机,找到躺在聊天界面的庄小北。
宵一个吧:【你晚上和陆时宜有约了?】
一路向北:【没有啊,怎么了?】
宵一个吧:【你没用了,退下吧】
一路向北:【???】
隔着屏幕,郝宵似乎看到了庄小北对着手机骂骂咧咧的样子。
不过他现在并没有多余的心思考虑这个,而是点进置顶的聊天框,虽然已经习惯了永远被拒收的未读消息,但每一次看到满屏的红色感叹号,心脏还是会不可避免地抽痛几下。
在做了几个深呼吸之后,他缓缓打出一句话:【晚上回家吃饭吗?】
然后猛地点击发送。
还好,这次没有出现预想中的感叹号,陆时宜还真的把他解除拉黑了。
过了大概十秒左右,手机“叮”地一声响了起来。
炸毛怪:【不回】
宵一个吧:【好吧】
虽然得到了不甚满意的回答,但郝宵的心情却好到了极点,握着手机笑个不停。
六年的时间里,他单方面向陆时宜发送了无数条消息,节日假祝福、生日祝福、新年祝福……
总之,只要是在有特殊意义的日子,他都会按时送上一句真挚的祝愿,可每次都只有自己看得见。
但就在今天,郝宵终于发出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条消息,也顺利地得到了回应,再也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陆时宜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从前不知道,今后大概也不会知道。
笑着笑着,郝宵突然感觉脸上湿乎乎的,他抬手一摸,指头也跟着被打湿,原来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哭了出来。
他想,这是失而复得的、充满幸福的泪水。
曾经年少无知的他,觉得喜欢一个人就是无时无刻地捉弄他、逗他玩乐,又或是偷偷藏起他的东西,紧张忐忑地等他来主动和自己搭话。
所以他总在以一种极其拙劣的方式表达自己心里那份青涩的喜欢,却忽略了这其实是非常令人厌恶的青春期恶作剧。
陆时宜讨厌生活中时不时地出现这样的恶作剧,甚至还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可郝宵那时候不明白,只当他是在口是心非,之后还更加变本加厉。
时间久了,陆时宜和郝宵不对付也渐渐成为同学们的共识,这大概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但只有郝宵坚定地认为,他是喜欢陆时宜的。
可真的等到陆时宜彻彻底底地和他撕破脸,并且说出那句“我再也不想看到你”的时候,他才后知后觉地领悟到,喜欢一个人的表现不应该是这样的。
只不过为时已晚,他们的人生还是迎来了毕业的分水岭,而陆时宜也根本没有给他补救的机会。
回到青安苑时,已经是晚上十点。
陆时季把车停稳,细致地帮陆时宜解开安全带,摸了摸他的头发,问道:“今晚吃饱了吗?”
“吃得超饱,”陆时宜揉着肚子说,“下次我请哥吃,你可别再抢着买单了啊。”
“好,不过我过几天要和爸去北京出差,回来咱们再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