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已平静好久的警局迎来少有的“客人”。
四人被带到警局后,值班队长头疼地看着林一明:“你不是昨天还是前天才出去吗?这才过多久,又回来了,真当警局的饭好吃啊。”
带头大哥一听,哟呵,他还是警局的老熟人啊,立马添油加醋:“就是,就是,我觉得杨队长就该把他给关个十天半月,省的他出去扰民。今天我哥仨好好的问他借个火,你们猜怎么的?”
他站起来指着林一明骂道:“这疯子二话不说,直接暴起揍人,你们看看,你们看看,我这张英俊的脸。嘶……哎哟,我强烈要求做伤情鉴定,他必须给我赔偿!”
杨队长把口供笔轻轻放下,靠在椅子上,一脸不屑地欣赏他表演。
别看带头大哥蹦跶得凶,这货才是这里的常客,有时候一星期得来两三趟,整个科室的人他都认识,还熟得很。
这不,科室的警花往这里一站,那货腆着屁股陪笑道:“小英今晚也值夜班啊?”
警花小英白了他一眼,根本懒得搭理他。她递给林一明一只钢笔:“上次落下的。”
林一明迅速接过笔一看,正是依依送自己的那只,上面还篆刻有依依送的诗呢,原来在这里啊。
自从这只笔找不到了,他一直为丢笔伤心郁闷着呢。现在就凭能在警局找回自己的心爱之物,他觉得,今晚进来是千值万值了。
林一明连忙表示感谢,心情随之好了大半。
杨队长朝林一明扬扬头:“你先说,怎么回事儿?”
林一明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经过叙述一遍,根本没理会混混在一旁有一句没一句的叫嚷。
等警察调出监控视频,查清楚事情经过后,发生了点争议。
监控画面显示,混混先推了林一明一把,随后林一明就暴起伤人,把带头大哥给撂倒。后面的冲突还勉强能算正当防卫,可先出手这一行为,让混混们有了可乘之机。
带头大哥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恶意,只是单纯的想借火,不料遇到个狠人,把他们三人给打了。
杨队长神色肃穆:“那你们随身带的钢棍怎么解释?”
带头大哥讪讪一笑:“嘿嘿嘿,您也知道我们混道上的,得罪了很多人,平时出门怎么也得携带点防身物件儿嘛,有了它,我们才敢迈出家门。杨队长,我可没带刀具,带棍棒防身不犯法吧。”
他又指着林一明叫冤:“这不,今天就碰到这疯子,我觉得现在就得带我和我哥们儿去医院检查检查,头晕!”
带头大哥瞪一眼挨过一棒的小弟,那小弟也很识相,当即装晕过去,还不时的呻吟。
杨队长皱眉,吩咐手下先带他们去医院检查,毕竟挨一棍子的事儿可不简单,就怕万一。
林一明和黄毛先关押着。
几名值班警察围在一起,商量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其实警察心里跟明镜似的,一眼就看出了事情的真相。林一明上次进来,因打人进了警局,这次很可能是有人找混混来找回场子,出口气什么的。
难就难,怎么把这件事给平息了,好让双方以后别再闹幺蛾子。
几人商量了半天,警花提议道:“我倒是觉得,他们这样算是互殴。”
其他警员瞬间沉默下来看向杨队长,等他拍板。
杨队长起身吩咐道:“就这么办,小英这件事交给你处理。”
等受伤的人从医院回来,小英看完检查报告,非常利索的把事情处理好了。轻微脑震荡的混混给点补偿,然后大家一起关到第二天释放。
带头大哥不依判决,非得闹着说上诉啥的,小英一句话把他治得服服帖帖:“如果你再闹,以后犯事进来我们都往重了判!”
得嘞,有了这句话,意思以后再进来还可以宽容宽容?
也不知道带头大哥啥脑回路,居然认为以后再进警局还有可能得到 “照顾”。得到这句保证后,气焰顿时焉儿了。至于让林一明在床上躺半个月的任务,就算了,今天兄弟们也尽力了。
林一明心情本就不好,也不想再辩解,反正自己没受伤,关一晚就关一晚吧,就当换个酒店睡觉。
夜幕低垂,城市的喧嚣被警局铁门隔绝在外。这是一间狭小逼仄的拘留室,墙面灰黑,满是岁月留下的斑驳痕迹。屋内有一张铁制床铺,单薄的床垫硬邦邦的,上面铺着洗得有些发白且皱巴巴的床单。灯光昏黄而黯淡,照得人想打瞌睡。
林一明靠在墙上闭目养神,警花小英来到门口,纠结了一会,轻笑道:“林一明,小说写得怎么样了,后面的章节写了多少?”
他抬眼望着美女甜甜的笑容,感情这美女警察还是我小说的读者?但是我没有发表啊,她哪看到的?
忽然想起上次自己进警局似乎带着小说。关进牢房时,身上的小物件被搜刮干净,想必是那时泄露了小说内容,被警花偷偷看了。
自从来到魔都,他手机可以不带,钱包可以不要,写小说的记事本必须随身捎上。为的无非是找到谢瑶,唤醒她的记忆,这也是他留在魔都的目的。
林一明倒也不介意其他人品读,从外衣内袋拿出记事本递给警花:“嗯,写了很多,拿去看吧。”
警花怀揣记事本甜甜一笑,像是拿到追更作者的原稿手札一样,兴奋洋溢在脸上。刚往外走几步,她飒然回身,问:“想吃点什么吗?我请客。”
旁边的带头大哥一听,还有吃的?立马挂上讨好的笑容凑过来:“妹子,给我整两斤小龙虾,三瓶冻啤酒。”
警花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