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二月,春寒料峭,杏花楼大厅里,柳春生端坐在三折鹿鸣宴纹屏风后面。他一身青布袄裤,长发束起,未戴巾帽,只簪了根枣木簪,手握折扇,口中念念有词,目光落在榆木条桌的醒木上。
厅前座位空落落的,一个人影也无,只有白晃晃的日光东一下西一下地来回跳着。
小伙计靠在柜台前,一面叠布巾,一面低声跟掌柜的牢骚:“今儿没人听书,人都等着看威远将军呢!他怎么还来了!”说着瞥一眼屏风,“都两个月了,没一天满座,咱还得汤汤水水的伺候着,您跟东家说说,换人呗。”
掌柜的正在理账,闻言拿笔戳了戳小伙计的头,语气了然:“闲心少操,做好你的分内事。一会儿给先生添了茶,许你去街前凑热闹。”
“谢掌柜的。”小伙计遂了心愿,嘻嘻笑起来,三下两下叠好布巾,收进橱柜里,转身提了大茶壶,拿起柳春生常用的黑瓷斗笠盏,颠颠地送了过去。
茶香在面前缭绕,柳春生一动未动,莫说道谢,连眼皮也没抬一下,仿佛泥塑了一般。
要在往常,小伙计定然吐槽一二,但此时门外已有锣鼓响起,还有喧嚷的人声,他不能耽搁,于是抛下两个白眼,提脚跑出楼门,冲上大街。
街上人挤人挨水泄不通,黑衣衙役们手持水火棍维持秩序,吆喝声训斥声连成一片,惊得鸟雀纷纷振翅躲向云端。
细冷的风掠过黑压压的头顶,有那耳尖之人听见嗒嗒蹄声,立刻惊喜地叫喊起来:“来了,来了,威远将军来了!”
这一声不啻惊雷滚地,喧闹的人群登时噤声,齐齐扭头望向街首。
两面军旗出现在面前,红边白底上绣着大大的“丁”字。旗下是一队骑兵,白马锦鞍,银甲白袍,整齐如一柄藏刃于鞘的长刀,令人在看到的瞬间肃然起敬。
三年前,人们恭送这支兵马出京奔赴登州,剿杀海寇。如今凯旋而归,敬意中更多了欣喜与振奋。于是那安静只维持了片刻,如潮的欢呼便再次涌现,几乎要把衙役们的围拦冲破。
“威远将军,威远将军!”
丁旭端坐在马上,扬鞭与众人示意。他一张黑脸,眉眼酷冷,虽尽力勾起唇角,但看起来仍是杀气十足。
众人不由俯首,不敢直视,更有那胆小腿软的,直接跪了下去。
有一就有二,接二又连三,众人纷纷跪地叩拜。
丁旭见状,心下揪然:自己不过一介武将,做了自己该做之事,何德何能要受民众如此大礼!
本来他也不愿游街,想直接入宫复命就是,奈何圣意难违!
此刻众人跪地,不再往前冲挤,街面倒是畅通许多。他飞快地看副将林茂一眼,对方会意,抬手打出加速前行的旗语。
望着如云飘过直奔皇宫的队列,一众衙役暗暗松了口气,抬手抹抹汗湿的额头,彼此换个眼神:今日的差事可算是了了,午饭的烧酒能准时喝了。
丁旭复命毕,又去兵部交割完手续,赶回家已是申时。日光一寸一寸隐没山谷,人影在地上拖得老长。
他被家人簇拥进厅上,嘘寒问暖,畅叙别情。
丁旭手捧骨瓷茶盏,一一应着,目光不时望向厅外。都大半个时辰了,她怎么还不来,难道是害羞?
“好啦,摆饭吧。”坐在上首太师椅里的丁母陈氏吩咐道,让大儿妇拿出过年才用的银制餐具。
“备着呢,母亲您看。”陆氏从婢子手中接过矩形竹匣,打开,取出一捧六双银筷,“都擦拭干净了。”
“甚好,今日咱们吃个团圆饭。”陈氏招呼浑身簇新的孙儿孙女近前,“一会儿给你二叔敬酒,知道怎么说吧?”
两个小孩齐齐点头:“爹爹教过无数遍了,祖母放心。”
童音清脆,分外震耳。丁旭看着那两张粉嫩笑脸,心头泛起一股热流,想见她的心也更加强烈。
他放下茶盏,起身,“母亲,容我回房换身衣裳。”
适才在宫中,他得了新职,换下铠甲,穿上织锦豹纹白袍,摇身一变成了羽林卫指挥使。
官袍束身,衬着他的长臂长腿,整个人立在那儿如一株云松。
“阿福,伺候二少爷。”陈氏瞥他一眼,转动手腕上的玉镯,淡淡道,“你回来得突然,新衣尚未裁缝,先穿以前的,等过两天有了好料子再置办。”
丁旭以目止住阿福近前的脚步,“我自己去就是。”阿福是个男仆,岂能入自己内院!
说着就要走,却听母亲又道:“你自个找不着,阿福收的,让他帮你。”
“从今天起,你的院子都由阿福打理。直到新妇过门,有人料理为止。”
丁旭脚下一颤,他缓缓转身,望向母亲:“甚么意思?我已娶亲,翎儿……”
“休提那个荡·妇!”陈氏打断他的话,骤然提高声音,“我早就说过,乡下女人粗鄙,都是养不熟的白眼狼,根本就不能娶,偏你阿翁不信!现在好了,做出事来,辱没门楣,羞死个人!也就是我,心软好说话,给了她一纸和离书!合该休掉才是!”
轰隆,仿佛火炮在耳边炸响,丁旭只觉脑袋嗡嗡大响,他愕然开口,“怎么会!”
“怎么不会,她勾搭外男,给我撞见,一点儿不假!”
丁旭不记得是怎么走回自己卧房的。回过神来,人已立在桌前。
房中冷冷清清,空气中浮动着湿冷的细尘。他怔然四望,还是那些家什,不多不少,但看起来却空旷无比。
最后一抹夕照落在白床帐上,他眨了眨眼,瞧见帐面上多了两朵梅花。
梅花是拿白线绣的,针脚细密匀称,还是双面绣,将原来的漏洞完全遮盖,给整个帐子添了一丝香韵。
是她的手法,端正,雅致,一如她的字迹。
丁旭看了又看,末了如冬日檐角坠落的冰柱,颓然坐在床上,半张脸隐入黑暗。
他从怀里拿出一沓信封。
六只信封的边角磨损厉害,显然被翻看过无数次,封面上是秀气小楷:丁旭亲启。
丁旭从最上面的一个里抽出信纸,目光落在信尾的落款上:甘翎代笔。
见字如面,三年来,他无数次地念想她,攒了许许多多的话想对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