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在一旁看了着急。
“丫丫,可不能惯着他。”
这孩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闹着要去学堂。
束脩多贵啊。
哪怕她现在给人洗衣服,接点缝缝补补的绣活儿,也帮着丫丫一起挑拣草药,也只不过是手里稍微有点余钱,能保证吃穿不缺罢了。
这些年一直住在丫丫这里,得到她的收留,小青心里一直憋着一股愧疚。
人家帮你是情分,嘴上不提,但自个儿心里要有数,不能得寸进尺。
所以小青才不想儿子那么不懂事,提要去上学的要求。
菲林对小青道。
“想去读书有志气本是好事,便让他去吧。”
臭蛋听到家里最有权威的丫丫姨支持自己去读书,立刻光着脚丫子在地上跑了起来。
“我能去读书咯!”
他打小就内敛,显得文静,这还是头一次这么情绪外露,开心到像个皮小子。
菲林是做了决定,就会很快去执行的人。
第二日,她就去打听四周的私塾,找到了一个郑夫子,送臭蛋过去。
打听了要送五两银子的束脩后,小青知道了就被吓到去阻拦。
“这么多银子,哪里值当送个毛孩子去读书。”
反正人怎么都能活下去。何必去费这个钱。
那是高门子弟家的人,才能去做的事儿,他们这情况,如何供得起孩子去读书。
小青自小就被抛弃,当过流浪的乞丐,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不愿意费这个钱。
菲林听了劝说她。
“钱财这种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花了就花了。若是臭蛋来日真能学有所成,哪怕以后当个账房先生,日子过得也不一样了。”
她当年收留二丫和大勇时,实在是能力有限,只能做到供三个人勉强生活,无法出钱让他们都去学堂。
如今二丫和大勇都成了家,她的银钱就也慢慢攒了一些下来。
年纪越长,菲林愈发觉得人在年少时,得多读点书,有个一技之长傍身,往后的日子才不会那么难。
臭蛋如今还小,正是一切最有希望的时候。
她并不介意花这点钱,权当顺了心意,求一个念头通达吧。
菲林自觉自己是一个对情感淡漠的人,她没有那么大的情绪起伏,对待任何事物的得失都不是很看重。
说不上这是好,还是不好。
总之,她自己明白,在人群中,她总是格格不入的那一个。
能遇上二丫大勇,乃至小青和现在的臭蛋,兴许也算是缘分吧。
亲情以一种和血脉无关的方式,来到了她的生命里。
那么,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她不介意对这些人好一点。
仅此而已。
但凡是菲林做的决定,小青等人都知道,十头牛也拉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