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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孟朗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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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叫孟朗,江淼的竹马。

小时候我个子很矮,但身材是普通小朋友的两至三倍大,像个圆滚滚的土豆,因此上学时没少被同学嘲笑欺负。

他们会搜刮我的零食、文具甚至是零用钱。

我性子软,不会反抗,一般会任由他们欺负。

但有一天,我遇到了刚转学来的她。

她像个侠女一样闯入我的世界,打跑了所有欺负我的人,为当时弱小的我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我曾问过她,为什么要帮我?毕竟当时欺负我的小孩有四五个人,以一敌多,并不占优势,更何况她还是个女孩,可能还会受伤。

江淼说,她在追一部电视剧,她很喜欢里面的警察,很帅很正义,所以她也想像他们一样,匡扶正义,帮扶弱小。

警察……她喜欢警察。

那我长大也要当警察。

这便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从未改变。

2、

从小学升初中再到高中,我们始终同校同班,形影不离。

我的身形样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约是长得还不错,因为我收到过很多封情书。

她也是,出落得非常漂亮,是我们高中的校花。

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各种美食,于是探店和买单变成了我的爱好。

渐渐地,爱好变成了习惯融入到我的生活里。

这种习惯使我产生一个疑惑:

我对她究竟是兄妹之情还是男女之间的喜欢?

这个疑惑始终困扰着我,直到高中毕业的那个夏天,我才明白我对她的感情归属。

那天班级组织聚餐,她喝嗨了,脸颊红扑扑的,可爱极了。

当时我只想吻她,但我忍住了。

因为我欠她一个正式的告白。

那晚我一夜没睡,第二天一早就蹲在她家门口等她起床。

太阳照屁股的时候,我终于见到了她,睡眼惺忪,鸡窝头,踢着拖鞋就出来了。

我是想告白来着,为此还练习了一夜。

但我这不争气的嘴和摆烂的脑子,一紧张,我忘词了。

她有些不耐烦地问我到底干嘛,我支支吾吾蹦出来三字:早上好。

说完,我红着脸跑回家了,只留她一人在原地莫名其妙。

不出意外的话,她应该骂了我两句神经病。

第一次告白以失败告终,我的锅,我认。

3、

高考出分后,我们两个考的都很不错。

她报考了榆北大学数学系。

我知道,这不是她自愿的,是伯父伯母的选择。

我也知道,她并非喜欢榆北那个地方,她只是想逃离父母的掌控。

那样完全陌生的城市,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去。

所以,我报考了离她很近的警察学院,骑车仅需半个小时就能到达她的学校。

我想,陌生的地方有个熟悉的人陪着她照顾她,总归不会太过孤单害怕。

4、

我依旧没放弃告白。

大学时,我曾策划过两次隆重的告白。

一次是在操场,我精心布置了现场,灯光、鲜花和礼物一个不少。

我让她的朋友宋南汐偷偷将她带过来。

我站在花瓣中央看着缓缓向我走来的她,一时之间紧张地手心都在冒汗。

我将红玫瑰递给她,正准备鼓起勇气告白的时候,她突然笑着道:“朗朗,你竟然还记得今天是我生日,搞这么隆重做什么?请我吃饭就行啦。”

这次,一鼓作气还没表白就立马衰竭了。

于是,未开口的告白变成了生日快乐,现场音响里的告白歌曲也变成了生日快乐歌。

另一次,是在饭店。

我请先生算好了日子,黄道吉日,宜表白。

于是,我包了场,准备了小提琴音乐——告白曲和鲜花花束。

非常有格调,很适合表白。

我用请吃饭的名头将她请了出来。

她一来,眉梢眼角都挂着笑。

一问才知道,她通过写作赚了人生中第一桶金,虽然不多,但很有纪念意义。

在这样有意义的日子里,如果我能告白成功,那岂不是喜上加喜。

这更加给了我告白的勇气。

告白前,我先抛砖引玉问了个问题:“对于你而言,我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她说,是哥哥,是家人,是最好的朋友。

没有我想要的答案,于是我继续追问:“你觉得咱俩有没有男女之别?”

她不假思索:“没有。”

一颗心顿时就凉了。

最后,告白宴变成了庆功宴,我祝她,旗开得胜,版权大卖。

后来,无数次想要告白的日子里,她的那句“没有”如同一句紧箍咒一样缠在我脑袋上,硬生生封住了我的嘴。

于是,在她眼里,我变成了爱请吃饭的邻家哥哥。

其实,我也只比她大几个月而已。

对于这份称呼的后缀,我更希望是男朋友。

但我始终不敢开口,不敢迈出那一步。

因为我害怕了。

我怕会将她推得越来越远。

5、

工作后,她留在了榆北,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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