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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为本章第一人称姚枫进中专之前的故事是对人物性格以及过往经历的补充
初中生活的序幕,在消毒水的刺鼻气息中惊慌失措地拉开。记得那年初秋的九月体检,护士的针头刚一触碰肌肤,一股刺骨的寒意便顺着脊椎直冲而上。我竟踉踉跄跄地冲出医务室,白大褂在后面紧追不舍,衣角随风翻飞,急呼:“针头还在你胳膊上呢!”这段荒唐至极的往事,后来成了全班三年的笑谈,如同一枚青涩的标签,牢牢贴在了我十三岁的青春扉页上。
命运的恩赐总是在不经意间悄然而至。某个黄昏,暮色如纱,轻轻笼罩大地,仝铁带着安德鲁坐上了我的单车后座。那是位站在走廊逆光处的少年,白衬衫领口微敞,锁骨处闪烁着银质十字架的光芒。我们三人常常踏着梧桐树的斑驳影子上学,车铃声清脆,惊起满街的麻雀。后来,爱情如春日的洪水般汹涌而来,当仝铁开始为他的姑娘绕路时,我和安德鲁仍坚守着放学路上的那个报刊亭——那里总有最新一期的杂志,封面女郎的卷发如同燃烧的火焰,炽热而迷人。
后来我才渐渐明白,有些人天生就是光芒万丈的存在。安德鲁解立体几何时睫毛轻垂的弧度,球场上跃起时衣摆带起的风,甚至只是倚在栏杆上轻轻哼唱歌的侧影,都能让整个楼层的窗户仿佛被一层薄雾轻轻笼罩。记得演讲比赛那天,他站在礼堂的追光灯下,台下的相机快门声此起彼伏,如同夏雨打在芭蕉叶上的清脆声响。多年后在中专偶遇欧阳,那少年抱着吉他转和弦的模样,让我恍惚间看到了时光的重叠——如果说安德鲁是温暖的冬日暖阳,那么欧阳便是炽热的盛夏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