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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霍司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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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卓云清。

这件事并不特别。读书那会儿,班上有一半人都喜欢他。

我和卓云清的友谊能够长久,很大程度得益于我能忍住不表白。

“卓云清,我喜欢你,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我每天都给你带早餐和零食,以后放学我们一起走。”

我替体育老师搬完器械回来,教室的其他人都走了,只剩下卓云清和学委。

他们并没有发现站在教室后门的我,我知道这时候的我最好假装没看见,等他们这里结束了之后我再回来,可是我的双脚像是钉在原地,身体一动不动,盯着卓云清的背影,等待着他的答案。

我已经记不清学委的长相了,但却仍旧记得那天下午,窗帘被风吹起,从窗外照进来的阳光亮得让人目眩,柔光笼罩在卓云清的身上,他的皮肤白得晃眼,坐在位置上,身板挺得笔直,微仰着脑袋看着说话的人,手上正在转动的笔杆“嗒”一声落在了桌上。

我了解的卓云清是个不擅长拒绝的人,邀请他的时候,尽管他再不情愿,只要多问两次,他就会答应。

“……可是我已经约了霍司钧一起回家了。”卓云清说。

在这种时候被他拿来当挡箭牌,我其实并不介意。

“那以后让他自己回去就好了。”那人说。

卓云清捡起桌上的笔,似乎有些烦躁地按了按圆珠笔,发出“哒哒”的声音,很清脆。

“不行。”

“为什么?”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那你和我在一起……”学委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卓云清打断了。

卓云清将手里的笔拍在桌上,合上书本,像是下定决心似的,站起身,说:“我不喜欢你,我们以后还是当同学吧。”

很少见他这样强势,对面的人哑口无言。

卓云清快速收起桌上的东西,塞进书包里,一转身,就看见站在教室门口的我。

他瞪了我一眼,像是传篮球一样,把手里的书包丢向我。

我抬手就接住了他的书包,顺手背在肩上。

卓云清跳起挂在我身上,带着我往外走的同时,压着我的脖子,咬牙切齿地说:“来了怎么不救我?讨打是吧?”

我说:“谁知道你会不会为了早餐和零食答应当别人男朋友?”

卓云清瞪大了眼睛,那双湛蓝色的眼眸写满了不敢相信,反问我:“我是这种人吗?”

他松开环住我脖子的手,脚步放缓了一些,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又快步追上我,说:“上次你约我放学打球,我可不是为了你请我喝奶茶才答应的,我是刚好自己也想打球!”

我忍不住笑,他真的很可爱。

之后,我就养成了给他带早餐的习惯,又或者我希望养成他吃我送的早餐的习惯,就像他习惯了和我一起回家。

直到某天,我发现他把我送的早餐转手送给别人。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这么做,怕听到我不想听的答案,怕他拒绝我,但我停止了给他送早餐的行为,希望他发现我在生气,希望他也能哄哄我。

但卓云清没有问我为什么不再送早餐了,也没有哄我,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还笑着和我打招呼。

其实我也没有很生气,只要他和我解释一句,我就能原谅他了。

但我没有等到他的解释,今天没吃早餐的他,在升旗仪式的时候晕倒了。

我背着卓云清去医务室,他还在我背上怪我:“都怪你,不送早餐也不提前和我说一声……”

是的。

我真的该死。

听医生说卓云清是低血糖犯了,从此我又多了一个习惯,随身带糖。

卓云清发现我这个习惯之后,总喜欢从我兜里掏糖。

我和他同桌,他坐在我右边,我会坏心眼地把糖放在左边,他想掏糖的时候,就需要将手绕到我的左边口袋,像是在抱我。

他是个笨蛋,并没有发觉这有多暧昧。

又或者只有心里有鬼的人,才会觉得这很暧昧。

卓云清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他有一颗善良柔软的心脏,唯一称得上缺点的,就是他对自己不太公平。

他只记别人对他的好,却不记他自己对别人的好,还觉得自己是个很坏的人。

他会轻易忘记这个来问他解题方法的人,上次才故意把他的申请书泡了水,让他被迫重新写一份申请书。

他也会在发现班主任被隔壁班的人欺负哭之后,和我带着班里的人堵隔壁班前后门,让他们给班主任道歉。

他还会记住身边每个朋友的喜好,别人随口一提,说是羽毛球拍坏了一直没换,到好友过生日的时候,他就给人送了一副羽毛球拍。

我承认我确实有点嫉妒了。

一旦撕开了嫉妒的口子,一切就无法控制了。

原来喜欢一个人,并不只有美好的幸福,还有难以忍受的痛苦。

这种痛苦就像是下不尽的阴雨,在世界的各个角落生出长刺的荆棘。

我的目光总在追随着卓云清。

打篮球时,卓云清站在看台上,靠着栏杆,嘴角带笑,湛蓝的眼眸像水洗的天空,纯净无暇,只有我一个人。

上课时,卓云清单手撑着脑袋,微风掠过他柔软的头发,卷翘的眼睫落下阴影,遮住他的眼眸,朝我看过来的时候,扬了扬眉,用他的眼睛问我:“又怎么了”。

给别人解题时,卓云清握着笔的手指修长,说话的声音温柔又耐心,在试卷上用铅笔画出辅助线,提醒对方注意考点。

“我还是有点不懂,是不是我太笨了?”那人倒是有自知之明。

卓云清却摇了摇头,笑着说:“没有,是我讲得太跳跃了,漏了一个知识点。我想着你上次月考能上70,这个基础知识点肯定是会的,你是不是忘记了?”

他抬眸看向那人。

那人明显慌乱了一下,支支吾吾地应下来,说:“喔喔,我确实忘了,我回去再翻翻书吧。”

我都能看出来,那人压根就不会,这么简单的知识点只要翻过书就能学会,也就仗着卓云清人好,不会拒绝,把人当解题工具了,卓云清还愿意给他台阶下,耐心地给他讲了十多分钟题目。

卓云清察觉到我在看他,又看向我,对我眨了眨眼睛,告饶般和我说:“算啦。”

他也知道我在为他不平。

但他更应该知道的是,我在嫉妒。

或许是卓云清太习惯我对他的好,也或许是我在他人生里出现得太早,早得和他不需要用心维系,就能永远有联系的家人一样,所以他总把我的存在当作理所当然。

他会给别人耐心讲题,一遍不懂,就讲两遍、三遍。

但他对我,一遍不懂,下一遍就让我自己翻书。

他会给别人送合心意的生日礼物。

但他对我,送个小蛋糕都算他用心了。

下雨了,三人同行,只有一把伞,他会先让我等等,让他先把别人送回家,再回来找我。

有时候,我甚至会想,如果我没有喜欢卓云清就好了。

至少在等待他的时候,不会这样寂寞。

空旷的篮球馆内,只剩下篮球一下一下落在地上,又回弹起来的沉闷声响。

阴沉的天空,照进来的光线很少,偶尔一闪而过的雷电也难以照进室内。

我从雨开始下,一直等到雨停。

卓云清才拿着两把伞,匆匆赶到。

他念叨着:“本来林屿风回去之后,说要再找一把伞借我,结果找了半天都没找到。然后我就绕了个远路,去商城买了把伞,谁知道我刚买完,就不下雨了。”

卓云清将那把连标签都没拆的新伞递给我,说:“其实不借伞也好,伞总是需要的时候才会记得带,不需要的时候总是会忘记带,反正我借出的伞就没见过有人还我的。

“这把伞就不用你还了,专门给你买的,导购说是晴雨两用,还防晒,上次你还嫌弃防晒霜黏腻,这下你都不用涂防晒霜了。”

我接过卓云清递过来的伞,攥了攥伞柄。

他经常做这种让我矛盾的事情。

卓云清也没有做错什么,这是朋友与朋友之间的距离,是我擅自喜欢他,期许他能把我放在第一位,而已。

我偶尔也会想,他会不会是察觉到我对他的喜欢,所以故意冷落我,又无法舍弃我对他的好,于是又回头把我捡起来。

他对我的若即若离,忽冷忽热,让我备受折磨。

这种幸福中掺杂的痛苦,在他收到帝国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达到了顶峰。

我想,也不需要我狠心去割舍了,光是物理距离,就能让我们永远分离,永不相见。

在他去学院星的前一晚,他发来视讯,和我说了很多很多,关于他的未来,关于我们的未来。

卓云清很天真,很理想。

他把自己看得很低,所以觉得他能做到的事情,别人也轻而易举能够做到,甚至能比他做得更加出色。

他不知道普通人终其一生都不一定能离开自己的星球。

二等星和三等星的距离,不止一张船票,一张签证。

他不知道他自己并不算“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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