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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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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都曾年轻过,然而少女到女人的转变不单单是时间就能造就的,鸣甜憋下了所有话,指着那团卡其色纸,说:“你送我一束花,我送你一件内衣,这是礼尚往来。”

“那花不是我送你的……”王小令挠头,放下手里的拖把,“我在门口看到的,应该是谁送给你的出院礼物。”

鸣甜一听,眉也不描了,“给我看看。”

王小令连忙把那束花递给她。

那不是看望病人常送的康乃馨、百合或者是向日葵,而是一束开得正艳的胭脂雪,粉色花瓣上还挂着几颗娇滴滴的水珠。

操!

鸣甜眼皮突然跳了一下,打开手机翻了一圈,没看到方莱给她发来了消息。

她想打电话过去询问,心头害怕不是他送的,倒显得自作多情,紧接着更担心如果真是他送的,她该怎么面对这位移民英国的前男友。

不太可能真的是他吧……

“你确定是在门口捡的?”鸣甜将花束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没有找到任何能表明身份的卡片。

王小令点头,“嗯嗯,就放在门口,不是那种随意放着的,是很小心庄重地摆着的,我还以为是易哥他们送来的呢。”

鸣甜抿了抿唇,往病房外走去。

王小令看她这一脸严肃冷淡的模样,以为自己办了错事,忐忑地跟上去,提议道,“我们要不要查监控?一查就知道是谁了。”

鸣甜没作声,将门推开。

外面还在下雨,走廊里光线昏暗,白惨惨的灯光映在地板上,照出好几串湿漉漉的脚印,除了几个推着病历车的护士和病人家属,没有哪一个像是送出这束胭脂雪的人。

整个广州,唯一知道她喜欢胭脂雪的人便是方莱,可他已经出国几个月了,从他们在机场的通话来看,他离开广州的前一刻还不知道她身患癌症朝不保夕的事情。

可若不是方莱,又是谁?

鸣甜靠着门,望向走廊尽头,每一根神经都在发力,脑子里渐渐浮出一个念头——方莱上一次送她胭脂雪是在他们决裂后的第一天。

那束胭脂雪就放在她的家门口,很显然,今时今日,送出这束胭脂雪的人,一定是从那个时候得到的灵感。

电光火石之间,鸣甜想到了那位摄影师。

他曾用物业的手机给她打电话,这说明他去过她家里,自然也看到了门口那束枯萎的胭脂雪。

所以,送花的人是他?

安静的走廊里,脚步声和雨声一唱一和,一个拍打着地板,一个送到鸣甜耳朵里。她忽地听到一阵类似耳鸣的声音,嘶哑的,轰鸣的,持续的,几十秒后,那些灰色线条再次出现了,在她的视野里慢慢变形,堆砌,最后成了一座山峰的样子。

那座神山又出现了。

它最近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了。

鸣甜使劲捶了捶脑袋,用力按压太阳穴,接着朝门上踹了一脚,那阵让人情绪暴躁的耳鸣声才终于消失。

耳鸣声消失,神山也跟着消失了。

鸣甜缓过神来,将那束胭脂雪交给王小令,做贼似的顺着墙壁摸到窗边,警惕地朝下望,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有很多路人,也有很多车。但光凭一个车顶,实在无法判断哪一辆是他的车。

或许,送花的人不是他吧。

鸣甜这么安慰自己,说真的,被人送花的心情谈不上坏,但她实在不想再和他扯上关系了。

她描完两边的眉毛,从床上捞起衣服,便去卫生间换衣服,以往她是不会照墙上那面镜子的,但今天估计是被那束胭脂雪吓到了。

她抬起颤抖的睫羽,有些畏惧又阴鸷地看向镜子,里面是一张瘦到了极致的脸,没有一点多余的肉,没有一点多余的皮。

鸣甜甚至觉得自己的下颌线能削苹果。视线渐渐下移,是细得一拧就断的脖颈,再下移,是一片雪白的皮肤,再往下,是一道丑陋的灰色瘢痕。

那道瘢痕划破了她莹润的皮肤,在不远的将来还会增生发红发紫,变硬,直至变成更加丑陋的暗褐色,最后,终生不消。

完美主义者的身躯不再完美了。

她不再美丽了,曾经留恋她的美丽的人,必然也不会再留恋她了……

“甜甜姐,东西我都收好了。”王小令站在门外,隔着门说:“我先帮你把画搬到电梯那儿,你穿厚一点,今天风好大,别着凉了。”

“知道了。”鸣甜没什么表情,换好衣服,从洗手池下方的柜子里翻出一包烟。

那包烟只剩三根了。

她咬住一根,按住打火机轮盘,将火苗凑到唇边,一边抽,一边望着镜子里那点猩红,直到三根烟抽完,藏也不藏了,顶着一身的烟味,打开门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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