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是人给她咬的。”听到老板怀疑的反问,罗杰肯定地点点头,继续补充说:
“而且,更奇怪的是,覃新玥就诊的当天晚上,秦小姐也去了医院,是郭春兰带她去的。
秦小姐就诊的原因,是和人打架,被对方的高跟鞋细跟踹伤,送医时,高跟鞋还插在她背上。
而且身上还有别的伤,三根手指有踩伤,手臂和侧腰也有踹伤,在医院做完手术,才两天,就被接走了。”
谭筠歌的心被狠狠扎了一下,原来她后背上的孔状疤痕是高跟鞋扎的,什么人干的?这么恶毒?
“和谁打架?”他指节分明的手搭在大班椅扶手上,那半截香烟在他的指间明明灭灭,半天都没再举起来。
“查不到。根据郭春兰的说法,是秦兮悦在外面跟人打架所致,她经常在外面打架斗殴,身上的那些伤,就是这么来的。”
罗杰轻叹一声,本来还想说,没有父母的孩子,就是缺乏教养,才这么容易冲动、爱惹事,但还是及时闭了嘴。
“荒谬!”谭筠歌猛地抬手,放到水晶烟灰缸上,弹掉过长的烟灰,愠声怒斥,“跟人打架,哪有只打后背的?明显是被绑或者控制了,施暴者专门抽打的后背。”
谭筠歌阴沉着脸,眯起眼,吸了一口烟,袅袅吐出烟圈,望着虚空的某个点,若有所思,思维已经跳转,“覃新玥跟腱被咬断,没有几个月休养,根本下不了地——”
“对,休养了半年多。她治疗了三个月才能下轮椅,还要拄拐才能走路,平常还需要轮椅加持。那半年,她都在做康复训练。”罗杰忙补充了几句。
谭筠歌倏然转眸,看向罗杰,眼中闪过恍悟的神色,“这就对了,她三个月后才下轮椅,还要拄拐才能走路,就不存在秦兮悦抢舞会的事。
秦兮悦后背的伤,最多休养两个月,就能正常活动。很大的可能,是郭春兰要秦兮悦去,而且很可能还是替覃新玥去的。
如果是这样,一切就说得通了,刚才你也说了,那晚舞会,就是杨枫夫妇给杨昊挑儿媳的。
舞会过后没多久,就传出杨昊和覃新玥联姻的消息,覃式集团也拿到了杨家10个亿的注资。
我怀疑,秦兮悦的离家出走,很可能就和这件事有关,她那么有个性,肯定忍受不了当工具人的屈辱。
想想也是,面对南江首富的联姻,这么大的利益,谁不眼红,郭春兰生意困顿,通过商业联姻翻身,不失为捷径。
一个是养在身边的养女,一个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下人孙女,亲疏之别,换了任何人,都会做一样的偏心决定。
现在杨家重新要回秦兮悦,还和郭春兰商定了联姻,郭春兰事情败露,落了把柄,就不能不听从杨家的安排。
这才是整件事的真相,我们都被郭春兰骗了,我算是明白了,她为什么会叫‘黑寡妇’,果然,名不虚传!”
罗杰目瞪口呆,竟是失语,他向来自诩得到谭筠歌的真传,识人断事鲜少失误,但是对郭春兰,他却并没有怀疑。
最主要的,还是她的女性身份,让罗杰有种本能的男凝轻视,不是轻视她的能力,而是轻视她不可能有那么深沉的城府和手段,否则也不会被覃家叔侄内外勾结围剿得毫无还手之力。
而且,按照常理,给她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对谭筠歌撒谎,毕竟谭筠歌想弄死她,那就是像捏死蚂蚁。
可是,郭春兰就是这么胆大妄为,谁都不敢做的事,她却做了。
她都不怕东窗事发后,鸡飞蛋打,竹篮打水一场空吗?
没想到,最后,看错人的,却是他自己。
还得是boss谭,一面都没见过郭春兰,却比福尔摩斯还要心思诡秘,只从纸面报告就能抽丝剥茧,剥开伪面背后的丑陋人性。
谭筠歌看到他忽然灰败的脸色,也气笑了,嘲谑道:“你呀,迟早要栽到女人手上。妇女能顶半边天,女人的权谋和心机,不比男人少,长点心吧。更何况,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郭春兰穷途末路,杨家那样的大腿,她能不想尽办法抱紧吗?”
罗杰赧然地挠挠头,忽地想起什么,敛容正声道:
“说起郭春兰,正好有个事要请示谭总,郭春兰那边送了几次礼,让我转送给你,我都拒绝了。
昨天,她又提出当面感谢你,这次不送礼了,只问你什么时候回国,她安排请您吃个饭,你看要不要见?”
谭筠歌原本是眉目舒展,闲闲抽烟,听到这话后,下颌线明显绷紧。
没有立刻回应,坚持吸完最后一口香烟,慢条斯理地吐出半口烟圈,而后从鼻腔里又悠悠呼出剩下的半口烟圈。
罗杰感受到老板的微微低气压,只能跟着讪然讥嘲两句:“之前覃新玥就提了几次,我都婉拒了,还是锲而不舍,这次是郭春兰跟我亲自提。”
“暂时不见,等我见到秦兮悦以后再说。以后,这种事,就不用再汇报,你拒绝就好了。告诉郭春兰,覃新玥是我的救命恩人,不需要她感谢。她生意做好了,让覃新玥过得好一些,就是最好的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