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云认真想了想:“如果是我的话,比起在无能为力中自刎,我可能会更喜欢突然在天空中坠落。”
春树露出疑惑的眼神。
暮云笑了笑:“想象一下,蓝天白云环绕你的身旁,你被恐怖的失重感包裹,灵魂失去意识的前一秒,还能看见炯炯的日光。”
春树没有为暮云描述的画面感到震撼,而是为眼前的这张脸出神。
回去的路上,季雨桐照例还是搭裴若初的车。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们总是一起去片场,一起回酒店,仿佛成了两个人之间的一种习惯。
这一回临到要下车的时候,裴若初喊住她。
“稍等一下,我有一个小玩意儿想要送你。”
季雨桐迟疑了一秒,而后乖乖地关上车门。
“本来早应该给你的,”裴若初让郑绵将她的手提包递来,她从包中亲手拿出一个长条状的木盒子,说道,“你回去再拆开看看喜不喜欢,如若不喜欢,也请跟我说,我再送个合你心意的。”
“谢谢,”季雨桐看着手中这一精致的木盒,注意到了盒上的标识,一下子就猜到盒中所装何物。
有星星点点的喜悦噼里啪啦地自她心底蔓延,却遇上了时过境迁的酸涩感,迸发出难言的苦味,季雨桐闷闷地说:“你送的礼物,我肯定会喜欢的。”
季雨桐没有说假话,小时候裴若初送她的礼物,她都有偷偷地保存好,每一件她都很喜欢。
回房后,季雨桐第一时间拆开木盒,不出她所料,里面是一支钢笔,笔杆子以黑漆为背景,用了平莳绘技术,雨浪翻涌,上嵌了繁复又精致的桐花,一如她的名字。
看到这支钢笔的瞬间,季雨桐就读懂了裴若初送笔的用意。
她们十二年前的倒数第二次见面,在那个望不到尽头的漫长夏日。
花园里,裴若初对季雨桐说:“我想送你一支钢笔。”
“为什么?”季雨桐的眼中闪着好奇。
“你的字很好看,而且平时也喜欢写些文字,用钢笔记录灵感的话,会更有仪式感一些,”裴若初坐在季雨桐身旁,帮她收拾画具,“况且你看见钢笔,或许会想到要给我写信。”
“最简单也最重要的是,你看到那样一支美好精致的钢笔,就会想起我。”
“如果哪一天,你想起我来,会为我写一封信,那该多好。”
裴若初弯起眼睛。
季雨桐莫名读懂了裴若初的意思,那个夏天过去,裴若初就要去上大学了,自己再也不能做裴若初的小挂件,要一个人学习,一个人吃饭,或许会孤单,会想念,却因为时间与地域的距离而无法见面。
而一支钢笔,能建立起联系二人的桥梁。她们都很喜欢写信的感觉,书信总有种难言的真挚,将无法当面宣泄的想念一笔一画无声地落在纸上,深深地刻在两个人的心里。
纵使季雨桐知道裴若初对自己的亲昵单纯是出于姐姐对待妹妹的关心,可在季雨桐的心里,意义是完全不同的。
那是她所喜欢的人要赠予她礼物。
季雨桐拼命对抗着心里的喜悦,在面上装作坦坦荡荡的模样,只表现出一点点的喜欢,一点点的赞同,与往常一样,让裴若初自然而然放心。
毕竟,季雨桐虽然不清楚裴若初的喜好,但想必不会喜欢一个比她小五岁尚在读初中的少年人。何况,那是不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感情。有些事情,季雨桐从一开始就不抱有希望。
“好啊,我要好看的,”季雨桐定下心神回答道,她双眼明亮,瞧不出一丝异常,“最好是带着桐花的,像我的名字一样。”
那天离别时,她们互相道别,一如往常,本以为明天也会再见面,一如往常,直到未来的某一天,季雨桐收到那一支心心念念的钢笔。
可回家时,季雨桐看见红火的天,比天更红的血,她的母亲向明烛死在那个盛夏。
再后来,裴若初从季雨桐的世界里彻彻底底离开。
当年那细微到看不见苗头的种子,从此之后悄无声息的湮灭,季雨桐被猝不及防的分别所伤,将有关于裴若初的一切都主动又被迫地埋在心里最深的地方,绝不让它们有重见天日的机会。
去年,季雨桐路过一家剧院时,看见门口张贴着裴若初的巨大海报,鬼使神差的,季雨桐走进了这家剧院,循着热闹声而行。
原来是一部电影在这家剧场里举行首映,人山人海的最中央,簇拥着电影的主创们,裴若初就站在那台上,恰好正举着话筒回答慕名前来的影迷的问题。
“这部电影讲的是遗憾,请问裴老师在生活中有没有什么遗憾的事情?”
裴若初低着头不明所以地笑笑:“自然是有的,小时候,我答应了朋友要送她一支钢笔,可我突然搬家,与她断了联系,至今也没将这支钢笔送出去。”
裴若初说话时,季雨桐就站在离门口不远的地方,静静望着多年未见的熟悉身影。
那是时过境迁后,季雨桐离裴若初最近的一次,可她们的心已经很远很远了,季雨桐没有相认的勇气。
如今,这支钢笔终于摆在了季雨桐的面前。
桌上,钢笔在昏暗的灯下闪着幽微的光,似桐花在夜雨中绽放又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