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小姐向来心高气傲,当初也是迫于形势,才不得不嫁入王府,再加上平日里您又不待见她,小姐自然对您心存怨怼,而那张家公子至今未娶,可见是对小姐旧情难忘,再加上王妃奶娘和那花匠老儿又从中牵线……”
说到这里,小怜顿了顿,压低声音:“如今,王妃与张楚张公子,二人连私奔的日子都定下了,王爷,您可得早作打算……”
旭王听完后,双拳握得咔咔响,目露凶光,恶狠狠说道:“我倒要看看这对野鸳鸯要如何要走高飞,那小子叫张楚是吧?他若真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来王府拐人,我就让他有来无回!”
小怜见状便不再言语,垂下眼帘,伸手轻抚旭王胸膛,似是在给他顺气,只有那微翘的嘴角,泄露出她此刻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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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宿州大旱,小怜一家人逃难来到临安,意欲投奔亲戚,不承想临安的亲戚早已搬离。
母亲病重,家中弟弟妹妹饿着肚子,父亲无奈之下,只好将她卖给人牙子。
小怜在人牙子手中几经辗转,最后被卖到莫家,签的是死契。
好在她为人机灵,没多久便升至二等丫鬟,留在小姐莫岚身边伺候,也深得莫岚信任。
后来更因着长相平平,被夫人选为陪房丫头,跟随莫岚入旭王府。
可惜莫岚属实不争气,她原还指望莫岚能凭借王妃的身份,迅速在王府站稳脚跟,待莫岚有孕之时,她便也能有机会伺候王爷,顺理成章往上爬。
若是运道好,趁机怀上,抬个妾也未尝不可,哪怕不成,说起来,她也算王爷枕边人,是半个主子。
她才不想跟其他丫鬟一样,到了年纪便被主子随意配个小厮,一辈子都只能做听人使唤的奴婢,就连生下的孩儿,都要为奴为婢。
可她万万没想到,已经嫁进来这么久,眼看着王爷将外室接回府,又纳一房侧妃,莫岚竟还是处子之身!
莫岚自己不争气便罢了,这是要连着她的前途也一并毁去。
小怜倒也清醒,心想既然莫岚指望不上,说不得,她要自己想办法往上爬。
便是签下死契又如何?她若能爬上王爷的床,抬了妾,再为王爷生下一儿半女,莫家再怎么不满,也得乖乖将她的身契送过来。
年初王爷卧病在床,与莫岚发脾气,将莫府来的人都送去庄子上,她运气好才逃过一劫。
小怜想着,若还有下次,到那时,可真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眼见莫岚整日在房中写写画画,不需要人伺候。
小怜知道,自己一直在等机会,已经来了。
她一咬牙拿出这些年攒下的银钱,收买送药的丫鬟,接下那丫鬟的差事,借着送药的契机,与王爷眉来眼去。
这一来二去的,事情便如她所愿。
不过她也不傻,知晓后院还有侧妃和接回来的外室,再加上自己出身不好,又未曾有孕,便不敢胡乱开口让王爷抬她做妾。
只收些王爷送的珠宝首饰,甚至不敢明目张胆戴出来,一来是怕招人惦记,二来她还没笼络住王爷的心,若是惹恼了王爷,可不得跌个粉身碎骨?
小怜知道自己眼皮子浅,王爷随便赏个什么物件她都喜不自胜,她自觉不算见钱眼开,只是从前吃够了没钱的苦,人活着嘛,总要有些执着于心的东西。
至于莫岚与张楚之事,也是她撺掇奶娘和花匠做成的,一开始只是想将莫岚的短处捏在手里,若将来有个什么,还能以此为自己谋些好处。
谁承想莫岚能有这么大的胆子,竟要与张楚私奔……
也不知莫岚这蠢女人究竟在想什么,小怜这边只觉晴天霹雳,因为事情已经完全脱离她的掌控,她越想越害怕,甚至惊出一身冷汗,怕就怕到时莫岚东窗事发,会连累到自己身上。
若莫岚逃了,她作为陪房丫鬟,没能看住王妃,肯定要被杖毙。若莫岚没能逃走,再怎么说也是王妃,王爷顾着面子,不会将事情捅出去,莫岚兴许能留下一命,可她们这些丫鬟婆子,不还是死路一条?
不成!得想个法子保命!小怜这般想道。
就这么纠结了几日,思来想去,小怜还是觉得——只有给王爷通风报信,才能彻底将自己摘出去。
说不得到时候王爷记着她的好,大发慈悲让她飞上枝头做一回凤凰,再不济,也不至于莫岚东窗事发之后,牵连到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