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此一事,代王官员写出这副长诗的人很快被扒了出来,一时间声名大噪。
而这个人,正是陆秀才。
郑瑾不知道这个年轻的秀才是怎么搭上了王姓官员的关系,继而令自己名声大振的。但是很显然,依着此人的智慧,想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
而今,那王姓官员已然成了许多人羡慕的目标。据说,葛同知乃是京都大族出身,攀上此人,以后前程自然可期。
这种一步登天的投机方式令很多人眼红,陆秀才自然也成为这类人眼中最好的猎物。
郑瑾想起刚听到陆秀才扬名时,心头骤然泛上的隐忧,不由得摇头嘲笑自己杞人忧天。从上次见面时的情形来看,陆秀才他根本就是游刃有余,应对自如,过得好得很,完全不必自己瞎担心!
郑瑾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表情中带了些咬牙切齿的意味。
这个年轻人先是突兀地出现在他的视线之中,处处彰显出不凡之处。在意识到被郑瑾猜忌之后,又干脆玩消失,把自己藏得严严实实。
等到郑瑾对他的避而不见心生失落之时,却又异军突起,以一种强势的姿态再度出现,搅乱了郑瑾好不容易平复下来的心境,令他心情几度起伏,完全不似平日里的沉稳冷静。
自“徽体”横空出世,世人皆争相效仿,一时蔚然成风。陆秀才的几本手抄本成了金饽饽,被捧到了千金难求的地步。
就连郑瑾,在见到了某个同僚手书的仿体之后,都不由得动了心思,想要寻到陆秀才的真迹,一睹为快。
而那个狡猾的秀才似乎猜到了他的心思,在一个春末夏初的午后,身着天青色圆领长衫,骨肉匀亭,面色悠然,唇角含笑,一路分花拂柳而来。
彼时郑瑾在一处农户家看完了新种子的试种情况,正带着几个吏员骑马往城门方向赶。而陆茗就站在他回城的必经之路上,背对着他,姿态写意地望着在和风中依依拂动的绿柳。
听到马蹄声渐近,那个越见秀美的年轻人转过身来,在暖光中悠悠行礼,笑道:“县令大人,学生这厢有礼了。”
郑瑾勒住马儿,面色复杂地看着陆茗,总觉得自分别后,这扰人心肠的秀才过得越发适意了,让郑瑾一时不知道该高兴还是不高兴的好。
郑瑾下马道:“陆秀才,好久不见。”又问:“这段时日你可是在府城?”
陆茗笑道:“大人错了,学生一直在清水县。”
“哦?是吗?”郑瑾挑眉。
“当然,学生要留在清水县,一直......看着大人呢。”陆茗笑眯眯的,后半句话说得又快又轻。
郑瑾一怔,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视线游移中,却被陆茗抿嘴轻笑时,如同木棉花一般软嫩多汁的红唇吸引。
陆秀才的唇有些偏薄,唇珠却形状优美又极其饱满,郑瑾的目光落在上面,心中不知为何有些不自在起来,于是转移话题道:“陆秀才特意等在这里,可是为了本官而来?”
陆茗笑道:“正是。”
说话间,他从袖子中取出一本用软绸包裹着的书册来:“当日在县衙后院得蒙县令大人赠衣之恩,学生一直铭感在心,无以为报,只能将此书赠与大人,聊表谢意。这是学生亲笔所抄,还望大人不要推辞。”
郑瑾闻言不禁面皮发红。
不过是区区一套衣物鞋袜而已,陆秀才却记到了现在,并寻机回报。然而当日自己得了陆秀才那么大一份助力,结果自己却转头就将他扫地出门,两相对比高下立现,郑瑾第一次知道无地自容是什么滋味。
郑瑾想要开口婉拒,喉结滚动了几下,最终却还是伸出手,接过了书册。绸布自然散开,露出封面上瘦挺爽利、侧锋如兰竹的字迹,正是最近大受追捧的徽体,上书五个大字——《秋歌善行记》。
打开书册略略一翻,便见字迹清晰,页面洁净,书边页脚都用镇纸压平过,看起来十分规整。内中文字运笔灵动快捷,笔迹瘦劲,比起他之前在同僚手中见到的仿本,造诣高了不知道多少倍,显然抄写此书之人十分用心。
这样一册在如今堪称是价值连城的陆秀才手抄本,抛去其金钱与隐形价值不谈,单说陆秀才要抄得这样一册又厚又长的书籍,至少要花去一个多月的时间,耗费许多心血。
一时百般滋味泛上心头,郑瑾沉默了片刻,却突然道:“这徽体,外面的人都说是你首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