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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曾经一直思考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小时候那些上学的孩子为了父母说出去的面子,长大后上班的大人为了自己说出去的面子。
现在,我这些通通都没有。
说实在的,有些悲怆,如果一个人的人生没有了意义,那为什么还会存在。
我在火里看着那些熟悉得不能再熟悉面庞,不禁再次想到这个问题。
对啊?有什么意义?
看到程辉那张脸时,我再次感慨,这些曾经欺辱过他人的人仍然生活得很好,蒸蒸日上,叫人嫉妒。
小时候,程辉就是全村大人最喜欢的小孩子,是全村子小孩最想要交的朋友。
只要跟他成为了朋友,似乎便有了与众不同的权利,于是顺其自然地成为了一派。
但众所周知,凝聚一个“团体”最重要的并不是人多人少,更不是这个“团体”内部的内在关系,而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靶子”,一个共同针对的对象。
显而易见,我就是那个用来凝聚“团体”的强力凝结剂。
听起来太可笑了。
我好像看见了过去的自己,总是灰头土脸的,书包破旧,衣服总被人画上画或写上字,他胆小,懦弱,无能,却又可怜。
他小小的一个,躲在角落里,躲在无人的稻草田里,他在与自己捉迷藏,与这个世界迷藏,却总也找不到自己,也看不清世界的模样。
管他呢,我现在就如同身在食物链的顶端,对他们的感情聊胜于无。
我抬手,手心越来越热,像有岩浆涌出来。
下一秒,我伸手朝向程璠,不到一秒,他的身体炸裂开,喷了周围人满身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