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厨房后,宋北晴立马开大窗户,脑袋探出去深吸了几口气,约莫过了十分钟才勉强平静了下来。
他的左肩使不上力,于是就拿了些青菜,预备煮一锅面。他将青菜切好洗净,之后先把鸡蛋和午餐肉煎好,接着葱花爆香,下入各色青菜,翻炒后放一小勺生抽,最后倒入滚水。煮一分钟后放入他从超市买的手擀面,添加各色调料,葱碎调味,盛出后将午餐肉和荷包蛋整齐地摆在表面,很快,两碗色香味俱全的炝锅面就出炉了。而后,又从冰箱端出两块一早做好的抹茶慕斯蛋糕。
考虑到宋北晴的伤,余愁坚持进了厨房,但他又帮不上宋北晴什么忙,一会儿帮他往锅里加水,一会儿给他递东西,等面条出锅后又找到一个托盘,小心翼翼地将两碗面条放到托盘上端至客厅。
宋北晴的手艺发挥得十分稳定,可余愁确实不怎么饿,而且宋北晴给他的那一碗实在是太多了些,他一边慢悠悠地吃着,一边想起宋北晴写在简历上“以一己之力将全班同学养胖十斤”的那句话来,难不成这位米其林三星级养猪大师是把他当成猪来养了?
相比之下,宋北晴倒是真的饿了,他一边吸溜吸溜吃着面,一边嘴里还说个不停:“我看福宁这边面条的做法很少会炝锅,不知道你吃不吃得惯,我尽量做得清淡些。你呀,太瘦了,你还熬夜,这个习惯非常不好,怪不得你会低血糖……”
宋北晴絮絮叨叨地说着,余愁一句没听进去,他看着眼前这人一副无忧无愁没啥心眼儿的模样,不由得想,宋北晴这个人都要高考了,他是真的笃定了以后要当厨师,一点课业也不管了吗?还有,福宁和云城一南一北,又是发生了什么事让他孤身一人来到这么远的地方,是因为那个叫孟蝉衣的人?
“要是吃不下,就不要吃了。”
余愁抬起头来,见宋北晴右手托着脑袋正盯着自己的碗,嘴角含着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意:“原本也只是想让你多少吃点东西而已,但你要是每顿饭都吃这么少,你们家得养只狗才行。”说着,递给余愁一杯水。
余愁放下筷子,接过杯子来,沉了沉思绪,考虑到宋北晴目前还是个刚刚成年高中都没毕业的愣头青,他还是问道:“你在福宁你家人知道吗?”
余愁这问题让宋北晴呆了大半晌,而后缓缓地点点头:“知道啊。”
余愁接着问:“你说你要找工作,你不参加高考了吗?”
宋北晴一愣,而后饶有兴致地将托腮的手放下,手指在桌子上轻轻一敲,笑问:“余愁同学,你对于我的未来这么感兴趣啊?”他这话说出口才觉不对,立即悻悻地收回手坐正身体。
余愁看着宋北晴那副狡黠的嘴脸,吞下拿水泼他的冲动,转而递到嘴边喝了一口,漠然道:“你想多了。”
“我又不是小孩儿,”宋北晴微微一笑,认真道:“我呀,作为一个从小被老师们教育不务正业的班级混子,从来没有将高考作为我的未来出路。人这一辈子,可以有很多种生活方式,但最终谁不是死路一条,所以我宁愿选一条自己喜欢的走完。”
余愁皱了皱眉:“你学习到底有多差,能被老师从小教育到大?”
宋北晴讪讪一笑:“也没有那么差啦,我还是处于中间那一档的,只是英语只能在10分到50分之间游走而已,但我数学好呀。也正是因为这样,所有人都觉得我不务正业。”
哦,原来是偏科战士。余愁又问:“那你做厨师,家人没有意见吗?”
宋北晴耸了耸肩:“他们?我爸警察,我妈神经外科医生,俩人整天忙得不着家,我妹都是我喂大的,他们就算想管,也鞭长莫及。”
余愁挑了挑眉,轻轻笑了一下:“好。”而后垂下头慢慢地吃着那盘慕斯蛋糕。
宋北晴微微一愣,又补充道:“我跟你说你可不要小看我们做厨子的,我们跟你们文人一样,也属于创造性劳动,你以为厨师这行就不讲究艺术吗?不管是摆盘、刀工都很需要审美的好不好。”
余愁点点头,又舀起一勺蛋糕放进嘴里:“嗯,我非常尊敬你们的工作。”
宋北晴怀疑地哼了一声,不认输地补充道:“民以食为天,我即将从事的可是解决人民温饱的关键事业,而且我那么厉害,世上要是少了我这么个厨子,那该是人类多大的损失。终有一天,我会开一家自己的餐厅,怎么说也得让方圆百里的人吃上健康美味又实惠的饭。”
宋北晴说的慷慨激昂,余愁抬起头,对他笑了笑:“我相信你。”
啥?这几个字打在宋北晴的耳膜上,如平地一声惊雷落下,劈的他瞬间哑口无言,宋北晴眨了眨眼,余愁这是真相信他啊!
他认真地看了余愁一眼,见他神色平静,正全神贯注地吃着那盘慕斯蛋糕,可见他现在的心情不错,终于觉得到了问那件事的时机。
于是他身体往前倾斜,试探道:“唉,我问你件事情,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为什么态度那么差,我看你平时待人也挺亲和的嘛。”不管是对魏凇还是对那根朝天椒。
余愁伸向蛋糕的手顿了顿,眼底也闪过一丝烦躁,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不好的记忆,吓得宋北晴连连道歉:“怪我怪我,你千万别想了,反正肯定是我的错。”
余愁顿了顿,而后淡定地吃着蛋糕,漫不经心地反问:“你很喜欢做饭,你有时会把这件事当做艺术创作是吗?”
“昂。”
余愁眼中情绪复杂:“如果你正在炒一盘色香味俱全的菜,可有人在你颠勺颠的正开心,但菜还半生不熟的时候拔了你家燃气管道,你会怎么想?”
“哈?”宋北晴十分诧异,片刻后立即怒从中生,“怎么想?气死了呀!炒菜最重要的就是火候,炒到半截儿没火了,那这盘菜不就糟蹋了,要是我,不把拔管子的呆子抓起来煎炒烹炸凑一桌席难消我心头之恨!”宋北晴非常感同身受,好像真的有人拔了他家燃气管道。
余愁瞥了眼宋北晴,小口吃着蛋糕不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宋北晴才反应过来,彻底明白了他的意思,呆呆地转过头看向余愁那张异常淡定的脸,心虚地问:“所以你当时是在?”
“写书。”
“而我……”
“那个呆子。”
“……”
宋北晴说不出话来,一心沉浸在“呆子竟是我自己”的晴天霹雳中无法自拔,只能瞪着无辜的大眼睛看着余愁,并把自己那盘还没动过的蛋糕默默推到了余愁面前:“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要不我把我自己剁了让你解气?要不,要不你下次在我做饭的时候把我家燃气拔了?”
余愁看着他这副乖觉的模样微微一笑,并没有跟他客气,捞起叉子来舀起一勺慢慢送进了口中,不忘揶揄道:“没事,我待人一向亲和,不用放在心上。”
一句话说的宋北晴更加羞愧难当了。说着又反应过来,瞬间心跳一滞,不可置信地问道:“不是,你说你当时在写书,你……”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余愁淡淡道,而后音调拐了个弯,“粉丝?”
他就这么承认了!
宋北晴瞬间涨红了脸,他左看右看,最后视线落在余愁那对琥珀色眼瞳上,他此刻真想变成一条鱼,把自己放到砧板上一刀拍死算了。
虽然宋北晴是无心之失,可余愁当时确实是处在灵光乍现,写得正酣的时刻,而那些他轻易抓不住的灵感竟随着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转而分崩离析了,他以为能凭借些许残存的印象回到原本的状态,可谁知那人待在他门外不肯走,不依不饶地要问个答案。
结果,他那些好不容易得来的想法彻底烟消云散,化成了一团绵软而无处发泄的怒火。最近这几天,余愁常常因为回忆不起那些浮云遮望眼的灵感来而辗转反侧,就像是被一千只蚂蚁啃噬着他的心脏,痒的难受,却怎么抓都抓不着。
这就是余愁家没人登门的原因,除了本身不喜暄闹,更重要的是他每日笔耕不辍,对周边安静环境的要求极其严苛,和他认识的人,要么根本不知道他家的住址,要么就是与他相熟,对他的习惯略知一二,根本不会无故上门打扰,谁知哪天竟来了个宋北晴。
“嗷——”宋北晴恍然大悟,双手一拍,“怪不得孟蝉衣那厮嘱咐我一定要保持安静。”
“没关系,”余愁不咸不淡地瞥了眼宋北晴,“我已经习惯了。”
宋北晴眨眨眼,习惯了是什么意思?习惯了他锅碗瓢盆敲敲打打的声音,还是习惯了些别的?难道在他死皮赖脸的骚扰下,余愁已经在短短几天内建立了耐受?那他这适应能力可真强。
余愁没再说什么,宋北晴一只手扶着下巴,看着余愁一口一口地吃着甜品,他嘴角的还残存着一丝笑意,也许是因为融化在口中的甜蜜,也许是今天夜晚的天气实在舒爽,宋北晴还是第一次见到余愁面对自己时这样温和的样子,而在这样的注视下,那丝笑意渐渐蔓延到了宋北晴的身体中,犹如暖阳一般,在春夜里烘腾着他的心。
虽然今天晚上一惊一惊又一惊,但看余愁的样子,他应该不生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