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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不是老板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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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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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荡漾的月溪河岸,一根手臂粗细的竹竿上晃着的一面脆弱招牌率先映入众人的视线内。

布林登勒住坐骑,取下黑色手套,用手指梳理了一下被雾气打湿的头发,凝神望去。

他依稀看得出招牌上画了一位身影模糊、褪色、破损的女精灵,她站在码头,目送一个只剩黑点的船只离去。

精灵那依稀可见的精致脸庞上沾了几滴黑色的血污,为她不舍的神情平添几分忧伤。

布林登知道,那血污绝对是最近几天溅上去的。

“真没想到,竟然又看到了这家酒馆,一座令人值得怀念的地方。”背着鲁特琴的人类诗人‘洋葱’瑞姆笑着说道。

“难道这家酒馆还有什么特别之处吗?”布林登疑惑地望向诗人。

“当然了,咸鱼小少爷。”

‘洋葱’瑞姆望了一眼自己的半精灵游侠伙伴,说道:“这里曾经叫做‘离别之殇’,是一对精灵夫妇建立的,它的位置刚好建立在500年前,一对精灵情侣的离别之地。

当年,人类联军与精灵的最后一片净土‘络拉斯卓’平原决战,毫无疑问,这场战争对精灵来说可谓是一败涂地。日耀王庭的精灵,有一部分躲入薄暮森林,另一部分则在黄金海湾乘船离去,精灵王索维里斯就是在这里跟他的爱人告别。”

“他们为什么不一起离去。”布林登好奇的问道。

“意见不合,爱问问题的咸鱼大人。”半精灵游侠‘瘦黄瓜’罗兰德接了一句,语气中带着让他意外的冷漠,“因为情丝固然可以令人黯然销魂,但仇恨却能让人绞痛入骨,至死方休。”

“仇恨往往比爱更有生命力,就像歌谣中传唱的那般……”诗人轻叹一声,伸出纤细的手指温柔地拨动马儿的鬃毛,仿佛在弹奏自己的鲁特琴。

“生命可不是歌谣,你只是个小小的诗人,不要被华丽辞藻蒙蔽了双眼。”他的游侠同伴冷冷的说道:

“生命是一场战斗,精灵已经开始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正在开辟道路,跨过阻挡精灵脚步的一切,包括人类!”

布林登识趣地闭嘴,对于精灵与人类之间的仇恨,他不想发表任何意见。

年轻的公爵大人曾特意叮嘱过他,千万不要陷入种族的纷争中,哪怕仅仅只是口头上的争论。

“你们走不走,不走就赶紧滚开,别在这里挡路!”

身后刚好赶到的女战士扬了扬自己的刺鞭,不耐烦地回了一句,怒目而视,“我不想听你们这群娘娘腔在这里无病呻吟。”

诗人和游侠两人吓得眼神一缩,连忙拍马向‘离别之殇’酒馆走去。

布林登没有回头,紧随其后。

众人将马匹安置在小院落内,留一半人守着,剩余的人来到紧闭的酒馆门前。

“大门关得这么死,让我来瞧瞧现在到底成了谁的新家。”冷冷的话语从布林登身后传来。

这是一个泰格瑞拉人,唤做“螳螂”索拉斯。

他的个子很高,全身干瘦,却有一副宽大的骨头架子,加上长颈弓背,长臂大手,让人一眼望去,仿佛看到一只螳螂。

索拉斯按着腰间的两柄弯刀,伸长脖子,瞪着三角眼对门缝瞟了一下,不等众人开口,便毫无征兆地用宽阔的肩膀猛地一推,瞬间将身子躲在门侧。

随着大门猛然间被推开,一把上好弩箭的十字重弩出现在所有人的视线内。

布林登警惕地望了过去,这是一个大约十二三岁、又瘦又矮的人类男孩,他双手颤抖,嘴唇哆嗦,“你…你们……是谁?绿混沌?暴掠团?疯猎人?猎杀者?土匪?玫瑰军?”

毫无疑问,这并不是曾经的精灵夫妇,也不是精灵的孩子,让他不免有些失望。

“我们是一群投宿的冒险者,可爱的小孩儿。”‘洋葱’瑞姆面带微笑的道:“你难道不知道吗?十字重弩是懦夫的武器,你想当勇者吗?”

说完,他将手搭在皮腰带上,若无其事地向前移动,完全不在意重弩上眨着眼睛的弩箭。

“你不要过来,否则我射死你!”男孩儿露出奶凶奶凶的表情,激动的道。

“尽管来吧,可爱的小孩儿。”

诗人双手一摊,笑嘻嘻的道:“我敢保证,你装不上第二发,就被我的朋友一箭射杀。我很好奇,我的脖子和胸膛,你会选什么位置呢?

我建议你选择脖子吧,因为当利箭穿透胸膛的时候,会同时刺穿我的肺部和心脏。而我,会喷出一口发黑的老血,吐在你脏兮兮的小脸儿上,很恐怖的哦。”

诗人身后的‘瘦黄瓜’罗兰德缓缓举起长弓,不慌不忙地搭上鹰羽箭。

“小心点,不要乱吓唬小孩儿。”

布林登忍不住提醒一句,在他看来,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儿在恐惧中,甚至可以做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冲动举动。

况且,他手中的还是十字重弩,这可不是小朋友该玩的玩具。

“我们不会伤害你。”布林登向前走两步,对小孩儿说,“因为这是一家酒馆,所以吸引我们来到了这里。你放心,吃的喝的我们都会付钱。”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银币,抛给警惕的男孩儿。

男孩儿怀疑地接过银币,塞到口袋里,打量着门口的一行人,“你们为什么都带着武器?”

“哈哈,小朋友,这还用问吗?”

‘螳螂’索拉斯拍了拍自己的弯刀,“如果不带武器,怎么活着走到这里。听说这里有出自精灵的葡萄酒,对吗?”

“有。”男孩儿略微放松了一点,又将十字重弩放低一寸,“如果你们不伤害我,我可以为你们弄点吃的。”

说完,他小心翼翼地倒退,然后紧张地转个圈儿,来到沾满血污的薄纱窗前,望着马车和守在旁边的五人,确认了一下外面的情况,“你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威斯特王国。”布林登尽可能地用和善语气说,“我们打算前往泰格瑞拉。”

“去泰格瑞拉啊。”

就在这时,一道阴恻恻的声音容从柜台传出,令所有人顿时紧张起来。

布林登警惕地望向声音来源的方向,刚好看到一个黑发黑眼的男人站了出来。

他手握一柄锋利的钢剑,瘦得像骨头一样,也坚毅得像骨头,加上一身黑衣,活像团黑影。

“连外面的人,你们一共11人。”这个瘦男人若无其事的说道:“这样的话,肉足够吃了,昨晚刚杀的战马,寒潮到的早,肉还算新鲜。”

“我们可没有吃马肉的习惯。”‘瘦黄瓜’罗兰德率先开口,警惕十足地注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有的吃就不错了,反正都是肉。”瘦男人耸了耸肩,“跟牛肉和羊肉相比,尼路斯坎人还更爱吃马肉呢。”

“你觉得我们像尼路斯坎人吗?”英气逼人的女战士踏前一步,冷冷的道。

“原来是不列兰德的女战士。”瘦男人笑着说道:

“妞儿,看到你又让我想起了你们热带丛林难吃的珍珠麦和粟米,啤酒的味道像尿,拳头大的蚊子还特别凶,怎么可能咽不下马肉呢?若真是如此,我会给你配上野洋葱煎着吃。相信我,这样味道更棒。”

令布林登意外的是,这位叫做夏魅的女战士除了一声冷哼,竟然没有反驳对方的话语。

这让他意识到,两人很有可能在进行着一场没有硝烟的交锋。

“有面包吗?或者其他肉类?”布林登试探性的问道。

“只有发霉的硬面包和放陈的燕麦饼。其他肉的话……我可以帮你宰一只地精,战争爆发后,这小东西比野狗还多,生的还快,就是吃多了会被毒死。”瘦男人俏皮地眨眨眼。

“嘿嘿,真是难得啊,今儿个居然碰上一位这么实诚的老板。”

‘螳螂’索拉斯咧开嘴,露出满口的黄牙,“你瞧,老子走南闯北,在酒馆吃过地精肉,喝过狗头人汤,甚至还把食人魔的大腿当肘子啃,却从来没听他们亲口承认过。”

“我不是这里的老板。”瘦男人无奈的道:“我在房子后面埋了精灵老板,连着他的女人。”

“这么说,这对精灵夫妇都是被你杀的?”

‘洋葱’瑞姆不知何时已经取下了自己的鲁特琴,他对着瘦男人拨出一个忧伤的音符。

跟他站在一起的半精灵同伴皱起了眉头,看向瘦男人的目光非常不善。

“放屁!杀了我会承认吗?”瘦男人吐了口唾沫,将钢剑拍在柜台上,吓了诗人和游侠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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