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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不是老板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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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封号龙魂!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即便过去了三年,那一战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萧琰那冷厉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说道:“传我至尊令,我要封一座城!”
    萧琰的话宛若九天惊雷一般,在现场众人心中炸响。
    “至尊,要封哪座城?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等百死不辞!”岭南王楚天歌高声说道。
    “我等誓死相随!”
    “我等誓死相随!”
    三千铁血战士齐声大喊,声浪滔天。
    “梁城!”
    萧琰沉声说道,刚刚那电话的归属地便是梁城。
    “是!”
    五大战王齐声领命。
    萧琰说道:“天歌,梁城在你的辖区内,你坐镇南荒战区配合我行动,我亲自去梁城走一趟。”
    “至尊,那我们呢?”
    漠北王龙战天等人顿时急了。
    “你们都给我回去,镇守各自的地盘,若有任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萧琰厉声说道:“记住,这是你们的责任!”
    其余四大战王犹豫了起来。
    “怎么,我的命令在你们这行不通了?”萧琰脸色一沉。
    “不敢!”
    龙战天等人心头大震,连连低下头去。
    “不敢就立即给我滚!”
    萧琰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的近卫说道:“刑军,立即让洪荒战机起飞!我要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梁城。”
    “是!”
    刑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安排了下去。
    十五分钟后。
    大夏最先进的隐形战机,龙魂至尊的专用座驾在天都起飞,直奔梁城。
    梁城当地接到命令,立即封锁了进出梁城的交通要道。
    与此同时,数百辆战车和直升机从南荒战区各个营地出动,呈合围之势浩浩荡荡向梁城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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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林登注意到,他似乎很反感诗人。

“谁他妈知道是谁干的好事,说不定是疯猎人,也有可能是暴掠团,甚至是绿混沌,结果就是他们死了,有什么区别?总之,我和我老婆发现两具尸体,这地方就顺理成章地归我们了。”

‘疯猎人’和‘绿混沌’这两个陌生的称呼再次出现,让布林登意识到自己有必要提前了解一下。

“你老婆在哪儿?”螳螂发现了问题的另一个重点,他瞪着三角眼,鬼鬼祟祟地环顾四周。

瘦男人怀疑地瞅着他,“问这么清楚想干吗?”

“你是自己说的,我可没说。”螳螂露骨一笑。

“她不在这儿……除非金币的滋味儿能讨我喜欢,我就把她叫过来。”瘦男人没好气地瞪他一眼。

‘螳螂’索拉斯讪讪一笑,识趣地闭嘴不语。

“那就麻烦你为我们准备点吃的。”布林登接了一句,又掏出一枚闪亮的金币掷过去。

瘦男人伸手接住,咬了咬,塞进裤兜里,“发什么呆呢?赶紧去后院挖点野洋葱。”

男孩儿把十字重弩放到肩膀上,连忙向后院跑去。

“他是你儿子?”布林登找到一张没有血迹的桌子,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我和我老婆捡的。这小子他娘被暴掠团抓走了,操他大爷的!灾荒和战争接憧而至,这里到处都在打仗,倒霉的总是我们这些平民。”

布林登可不认为他是一个普通的平民,能够在兵荒马乱的阿玛斯塔夏活下来,还占着一家酒馆,这可是平民无法做到的。

瘦男人用锋利的钢剑指了指大厅凌乱不堪的桌椅,闷闷不乐地丢下一句话,“你们先坐,我去给你们准备吃的。”

不一会儿功夫。

这位不是老板的老板烤好十几个人份量的马肉,分三趟送了过来。

布林登看到众人都在一边喝着醇香的葡萄酒,就着难吃的马肉,津津有味地吃着。

唯有从出发直到现在,一句话都未曾说过的提斯坦——来自白鸦佣兵团的剑客,只吃了几块发霉的硬面包。

真正令他动容的是,对方还真给不列兰德的女战士夏魅开了小灶,用马儿身体最鲜嫩的部分配上洋葱油炸,端到她的面前,请她品尝。

这让他口中咀嚼的马肉顿时变得难以下咽起来,只能不停地喝着葡萄酒缓解这种味道。

此时,小男孩儿坐在葡萄酒的桶子上,跟他们继续保持距离,蓄势待发的十字重弩放在膝盖上。

不是老板的老板端着一大杯葡萄酒,若无其事地跑到他的近前,随口问道:“威斯特王国的血石双门要塞那边有动静吗?”

布林登迎上对方的目光,他当然知道对方想要的什么答案,“聚集了很多难民,据说奥蒙德伯爵正在调集粮食,打算建立一个难民营,用来专门收纳他们,完全看不出准备入侵的意思。”

“只要脑子不傻,肯定不会选择这个时候挥军南下。”不是老板的老板哼了一声。

“让我想不到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伯爵竟然还收纳难民。要知道,在两年前,这家伙的继承人可是死在血石双门要塞,被暴掠团的一个食人魔一狼牙棒砸死的,这都能忍啊。看来这个玫瑰花种子事件,跟威斯特王国也脱不了干系。”

“灾民又没有错,他们也是一群被无缘无故波及到的可怜人。”布林登回了一句。

这一路上,他已经见识到了许许多多逃难的平民,即便是让他养成了冷漠以待的心,还是于心不忍地叹了口气。

可这又能怨谁呢?

“这些灾民为什么要去威斯特王国。”布林登放下酒杯,询问道:“南方不是更好的选择,尤其是阿布雷拉城。”

“唉,到处都在交战呢。”

不是老板的老板说道:“王国的北方,绿混沌、玫瑰军和暴掠团在森林里像躲猫猫一样,打得那叫一个开心,森林的类人生物也像群乌鸦似的,见了人就抢,南方也在打仗,还比这儿更热闹。”

“南方在打什么?”布林登一愣,来了兴趣。

“还能是什么,当然是坎波斯和佛罗伦萨。”

不是老板的老板说道:“总之就是,这三个王国为了屁大的小事儿,跟个孩子一样,在边境互相掐架呢,今天这两个王国联合收拾一个,明天另外两个联合起来,又去收拾另一个。”

“是小打小闹吧。”布林登说出自己的猜测。

“就是小打小闹看起来才更恶心。”不是老板的老板说道:“这就跟脱了裤子,只让蹭蹭不让进去是一个道理,还不如早上早完事儿,提裤子走人。所以,你们想要前往泰格瑞拉,只能走薄暮森林这条路。”

“我正有这个打算,准备从月溪河出发。”布林登对这位瘦男人说道:“只要坐船沿月溪河驶入薄暮森林的中心,就不会被卷入战火。”

“话是这么说,但是你们还要小心疯猎人。”

不是老板的老板提醒道:“这家伙在森林里穿行的速度比风还快,当你感觉到背上有刺痛感的时候,就说明你已经被盯上了,乖乖地躺着等死吧。”

“所以我很好奇‘疯猎人’和‘绿混沌’到底是谁?”布林登终于逮到机会询问。

“疯猎人是一个会施展神术的精灵游侠,像疯了一样,他的猎杀名单中几乎包括了任何人。无论是精灵、暴掠团、还是玫瑰军,都有人命丧他的箭下。”

不是老板的老板向他讲述道:“两天前,‘疯猎人’卡洛特就独自一人在薄暮森林外围消灭了一整支暴掠佣兵团的精锐,那支小队的人数很多,实力也很强。”

“那……绿混沌呢?”布林登问出另一个问题。

“绿混沌就是薄暮森林里的精灵。”不是老板的老板说道:“因为他们喜欢披着绿色斗篷,每次联合行动时,聚在一起行动的样子像一团团绿色的阴影,所以被叫做‘绿混沌’。”

“我还听说……”

他停顿一下,深深地看布林登一眼,目光又在他的紫龙徽记上停留许久,这才低语道:

“薄暮森林的精灵和布莱克特曼的精灵已经联手,他们的精灵首领是‘星之花’家族的族长,这位‘绿混沌’的精灵领袖,总是戴着秘银面具,骑着鹫马现身。”

星之花?

布林登神色一惊,没有去理会眼前这位不是老板的老板为什么知道这么多,而是瞬间联想到他们龙首港的公爵大人,他的精灵血脉正是来自‘星之花’家族。

于是他连忙将其深深的记在心里。

“所以,阿玛斯塔夏王国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小子,你们想要从薄暮森林回到泰格瑞拉,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重新返回威斯特王国,去深流港坐船。”不是老板的老板向布林登提议道。

布林登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位不是老板的老板,缓缓说道:“老板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仍然坚持从薄暮森林出发。”

他已经在这两个王国耽搁了一个多月时间。

若是再舍近求远的从深流港出发,浪费的时间暂且不提,仅仅是这群佣兵和冒险者就不会同意,到时候定会因此不欢而散。

“正是如此!”女战士夏魅走过来,用沙哑的嗓音点头同意,“区区薄暮森林而已,比得过不列兰德的热带丛林吗?”

“或许什么人也遇不到呢。”诗人接了一句。

“精灵不会伤及无辜的。”半精灵游侠说道:“我从小就在薄暮森林长大。”

“疯猎人是吧。”‘螳螂’索拉斯嘿嘿冷笑,“我倒想会会这个精灵游侠。”

“随便你们吧,我这里刚好停靠着一条快船。”

不是老板的老板无所谓的说道:“想要的话,必须将你们的马儿全部留下,反正你们在森林里也用不到,还带不到船上去,顺带再支付我10枚金币。”

布林登皱起眉头,过了一会儿,他勉强开口,“那就这么决定吧。”

说完,取出10枚金币,放在桌子上。

倒不是他掏不起这些钱,而是总感觉有什么问题。

“瞧你那不情愿的样子。”不是老板的老板笑呵呵的将金币收过来,又一枚一枚地用牙咬了咬,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你们要知道,在森林里,金币可不能坐着渡河,饿的时候也不能吃。”

随后,用餐完毕的众人一起向河畔的快船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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