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甲虫死在床板上,腹部朝天,须翅轻颤。严冬的雪原里,莫说甲虫,连蚂蚁都没几只。
稀罕。
盛襄把甲虫掸到掌心,轻轻放到墙角。房间这么大的墓穴对一只小甲虫来说,格外宽广。
“四十四年前,你们父母那辈都还没出生吧。”第一只灾厄的话题似乎勾起了老拜伯的回忆,“知道标志着屠戮纪元开始的战役是什么吗?”
盛襄不太擅长记忆性质的知识点,好在拉菲抢答:“埃德蒙顿保卫战,我写过。”
老拜伯:“写过?你以前是?”
拉菲:“我是第四阶级·社会的看门狗·历史初稿的撰写者……”
盛襄拆台:“他是基地文职。”
“咳咳……话说回来,辛普森任职期间的名声比岳芳菲好多了,A国史上最年轻的总统、世纪中的演说天才,还拿过好几届‘全球完美Alpha’的前三甲。以至于在他畸变后很长一段时间,甚至在埃德蒙顿爆发大感染后,人们依旧不相信他们伟大的总统其实是个恶种——哪怕很早就有个国会记者曝光过这件事。小小记者倒是敢指控总统,结果还没开庭,那记者就被扣上一顶造谣的帽子……”拉菲左手比了个枪往盛襄脑门上虚扣扳机,“砰——他被逼无奈,饮弹自尽。”
“别指我!”盛襄拍开他的手,眉心堆起一座小山。
“唷吼,这就共情了?吹哨人必以身殉,泱泱大众随波逐流,一点都不意外吧?”拉菲声线天然慵懒,大事小事,事不关己,不爽的时候就觉得这人真欠。
盛襄撇撇嘴:“即使外人无法察觉总统的性情变化,真变成恶种,外形还看不出来?”
拉菲让金丝边眼镜滑到鼻尖,翻出眼白,打开手电筒放到下巴下面,突然凑近,“谁说一定能看出来?有的人瞧着是人,揭了皮是……”
“啊!”盛襄被吓了一跳,回过神来,跳起来朝空气打了一拳,“拉菲!你幼不幼稚!”
这么一打岔,气氛倒是轻松了不少。
老拜伯耐心解答:“肖恩,那是多态恶种。这类恶种能在两种或更多形态之间变幻。”
盛襄坐回硬床板上,摸摸鼻子,扫扫头发。
拉菲:“最操蛋的是,辛普森至今都一直以人类的样子出现在媒体里。最初,他利用职权污染了几家药厂的制造链,导致A国人在输液、看病过程中被感染。你难以相信,在人类科技和经济鼎盛时期,埃德蒙顿这种百万级的大都市,不到半年就全面沦陷了。再之后历史就点了快进键,A国感染失控,恶种崛起,世界大战……”
“几十年、几百年后,等后人度过这场浩劫,回看这段历史——重塑文明的后人看待我们,大概就像我们曾经那样看待愚昧的中世纪。”接通了储备电后,房间亮了起来,老拜伯喃喃着,“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那会是人类真正进化的时代。”
拉菲平生酷爱与人争辩,当即反驳:“生物的进化和文明半毛钱关系没有。照我说,退化才是进化,真正能延续下来的反倒是构造简单的生物,譬如说深海里的单细胞水母,因为足够简单,它才能复制自己的生命特征,在漫长的岁月里达到永生。”
盛襄:“呼。”
先是发出一个无意义的声音打断拉菲,紧接着吞下最后一块黄桃,“越简单的东西越长久,是这个道理没错。但是拉菲啊,你少抬几天杠会憋死吗?成熟点吧,我儿——”
拉菲磨着牙,伸手去薅盛襄脑瓜子。盛襄也不真打,隔一阵突袭拍他几下,然后拉菲就会拍回来。
加起来七岁不能再多。
老拜伯这几十年间倒腾出这么一间安全屋,居安思危,用盛襄的话说,丧尸来了都能苟小半年。
丧尸能防,防不了人。
第一天,广播播报辟谣,让所有人去广场集合。谣言四起人心惶惶,城防所展开全城搜捕,戴了手环的能准确定位,但还是有不少人选择躲起来,就如盛襄他们,一早就把手环丢了。
“老拜伯肯定瞒了我们什么。谁会平白无故花几十年时间在工厂里开辟这样的屋子?”深夜,拉菲趁老拜伯入睡后对盛襄说。
一件事但凡成为坚持很多年的习惯,绝不会无缘无故。
拉菲又问:“你去套套话?他喜欢你这种小傻蛋。”
“傻你个头!”盛襄摆手,“别了,我们得了便宜,不好再刺探别人的秘密。他要是想说,总会说的。”
第二天,广播从早上开始循环。
「集体宿舍有暖气,有风干牛肉,大家聚在一起,很安全……躲藏的兄弟们别再躲了,集体宿舍有暖气……」
广播里是酸笋哥在吆喝,盛襄微微一惊,连他那样的刺儿头都被“诏安”了。
拉菲分析道:“把人都集中起来,确实方便第一时间发现变异者。代价就是,恶种之间有特殊的信息场,一个变异就会提高接触范围内其他感染者的变异几率。”
老拜伯问:“那如果你知道自己畸变了,会自杀吗?”
拉菲诚实道:“主观上并不想,客观上那时候的我不会再拥有为他人着想的心态。”
老拜伯叹:“是啊,对大多数人来说,自己的生命都是最重要的。”
第三天,广播最后通牒。
「下午两点前不赶到中心广场报道的感染者,将直接由失丧环处死」
盛襄的失丧环失效了,他望向另两人。
拉菲站起来,盛襄拉住他。
“我要是炸死在这儿你们还呆得下去?我可是会很快发烂发臭的。”拉菲耸耸肩,“去集合了。你们自便。”
拉菲天生对矫情过敏,讨厌任何煽情时刻,他走得很急。盛襄心里一抽,指尖也发起了抖,在失去了候鸟和大山后,他很害怕分离。
“实在担心的话,明天偷偷去看一眼,不过今天就别去了,除非你也想把命运交给军方的家伙。”一只皱皮老手,一只结茧子的冰手,此刻贴在一起,让人稳定的力量在掌心间传输。
“您不怕吗?您的失丧环也失效了吗?”盛襄抓紧了老人的手,“万一有一天我也畸变了,您该怎么自保……”
老拜伯慈爱地瞧着他:“没事的,孩子。我体内没有失丧环,不也和感染者们一起呆了这么多年吗?”
盛襄愣了许久,缓了缓问:“难道您根本没有感染?”
“没有,我进雪原那年,失丧环技术都还没问世。至于现在的工业城,也都是我来之后的事了。”
“那……”盛襄很难想象他犯了什么弥天大罪才会被判无期。“我觉得您不会是罪犯。”
老拜伯摇了摇头,“我知道了不该知道的,又贪生怕死。活该落得这下场。”
“什么……”盛襄打抱不平,“贪生又没错,捶不烂打不死,我们普通人的英雄主义——算了,不提过去的事,有样东西一直忘了给您。”
说着盛襄翻找行礼,最后在棉大衣袋子里头掏出一个小瓶。打开盖子,滴了几滴在老人手背上,香味瞬间弥散,白花怒放,带来了整个夏天。
“这是我之前为您调制的白兰花香水。”
老拜伯痴痴看着自己的手,露出少年人一般热切而充满希望的目光,定定重复了一遍:“白兰花。”
“嗯。是按照您跟我形容的花香味调的,您还喜欢吗?”老拜伯从来没闻过白兰花,因此无法准确地形容出来,盛襄则根据他描述的氛围和心境加上香师的直觉模拟出这种香味。
“我小时候,街头巷尾都有老太太叫卖这种花儿,不过现在原料不齐,用化学药剂调出来的,终归比不上真正的花香,”盛襄语气温柔起来,“那是属于南方的夏天的味道。
“谢谢你,我很喜欢。简直和我怀念的味道一模一样。”须臾之间,他已热泪盈眶,片刻后却把香水还了回来,“就是太像了……”
盛襄便不推脱,随口问道:“近乡情更怯,难不成是您初恋情人的味道?”
沐浴在白兰花香中,老拜伯眼前恍惚又看到了那个美丽坚韧的女子,样貌有些模糊,毕竟上一面已经是将近四十年前的事了。
只是闻过花香为之动容而已,又关花何事?老拜伯肃然:“不是,当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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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襄一整晚都在做噩梦。梦里他好像掉进了更深的黑洞,霉菌和腐烂物质共同发酵出来的腥臭离他很近,简直就像是从他自己身上发出来了,让睡醒都像是劫后余生。
第五天凌晨,盛襄决定出去看看。老拜伯的身子经不起折腾,只好暂别。裹上两层棉衣,盛襄冒雪前往城中心。
越是靠近,那浓厚的血腥味就顺着呼啸的风吹进了他的鼻腔。
拉菲……
盛襄加快脚步,循着血腥味在黑暗里摸索着走路。
中心广场有微弱的灯光,但外面并没有什么守卫,他很顺利溜了进去。
里头竟然也没人站岗。只开了天花板四周一圈小灯,露出四边白花花的墙壁。盛襄原本觉得这里像室内篮球场,现在却只觉四周透着一股子阴冷。充斥在这个空间内的气味更是让他心惊胆战,他捂着心口给自己鼓劲,勉强走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