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对方的语气中不难听出他的勃然大怒或者是气急败坏。
但中校并不在意。
壁炉里的火舌猖狂地舔舐着文件的边缘,很快,一阵火星迸裂之后,火焰跳跃着吞噬洁白的纸张,噼里啪啦几声,很快,一切都归于虚无。
暖橘色的火光映衬在那张如同银发一样毫无血色的的面颊上,为这张苍白的脸添了几分暖。
那双银灰色的瞳孔里映射出跳跃的红,火苗飘忽摇晃,仿若远古祭祀的舞。
祝宛对着通讯器那头的男人柔声道:“我们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了吧,现在是新时代,应该放手让年轻人做他们想做的事。”
“我们这些旧时代的冤魂,只会阻碍他们的前进。”
而看着年轻人驻足不前,是这个男人最害怕看到的事。
那边沉默了很久。
最后冷冷甩出一句:“让霍尔维斯自己来跟我说。”
紧接着掐断了这段内线通话。
李途安不是被带走的,准确来说,他是被掳走的。
上一分钟,他还在给朝日歌剧院的当家花旦剥坚果,花旦夸他坚果剥得完整。粒粒分明,分给李途安一杯热奶茶喝。
李途安不太想喝来路不明的东西,出了门,就把奶茶倒卫生间了。
有点对不起人家的好心,但是没办法,孰轻孰重他还是分得清的。
李途安正在心里说对不起呢,下一分钟,空掉的奶茶杯落在地板上,咕噜噜滚到墙角。
李途安被人电晕了扛在肩上掳走了。
他想起以往秋冬季节,身边的人苦于静电困扰,每逢换衣,必定是噼里啪啦紫蓝色电光闪烁、顺带惊起一片哀嚎的,那时候,唯有李途安一人泰然,无辜道,诶,我不容易被电诶。
现在倒好,往前十余年没有挨过的电,在今天尽数归还到他身上,电得他腮帮子打颤。
幸好没喝那杯奶茶,李途安庆幸地想,这要是喝了再挨电,不得吐一身吗?这套制服是玫瑰临时找出来、借给他穿的,弄脏了要赔钱的。
李途安一穷二白黑户一枚,打工未半而中道崩殂,实在是没钱赔。
那绑匪看他嘴角微微上扬,纳闷了:“你给他电傻了?咋还笑呢?”
另一个绑匪直挠头:“我寻思不能吧?那电量顶多让人浑身麻痹,犯抽抽,丧失几分钟行动力,咋能把人脑子电坏呢?”
“哎,你说,要真不小心把脑子电坏了咋整呢?”
“你怕啥?会跑去朝日歌剧院打黑工的、都是没身份的游民或者偷渡客!怕啥?”
“这小子眼皮是不是动了一下?我看错了?他别是醒了吧……”
“不是我说,你怕啥?他醒了也是被绑着的,死鱼一样身都翻不了,你怕啥?”
就是,要怕也是我怕——李途安在心里说。
他被五花大绑,恢复了意识之后也做不了什么,只能闭着眼装晕,静观其变,伺机而动。
这两个绑匪听上去是老手,已经很熟悉作案流程,根本不在意被他们绑来的人醒没醒,自顾自地在那里聊天,从路况聊到基建、从基建聊到粮储,从天下大事聊到最近上厕所有点困难。
李途安被迫旁听,从那话多的哥们嘴里了解了这人的半辈子。
听上去就是个普通的司机,怎么就干上拐卖人口的勾当了呢?
李途安在心里为他们惋惜——同时不动声色地稍微移动身子,挡住了被反缚住在背后的双手。
这两人绑的手法还挺专业,他的手指几乎用不了力,但是没关系,牙刀不需要用力。
只要把牙刀顺着手腕卡进绳子里,反复推动,垂直绳子方向的牙刀就能在绳子上拉出一个端口。
太好使了,李途安感动得都想抱着牙刀亲一口了。
想想这把刀,帮了他几次忙了!简直居家旅行必备神器!
双手获得自由之后,李途安把牙刀收进了袖子里。
牙刀仿若如水一样丝滑无声地滑进了袖管——李途安此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这把刀和他的相性有些太好了。
李途安并非玩刀弄匕的专家,平时用刀频率也和普通人无疑,但是这把刀却和他配合默契,他几乎可以说是无师自通地领会到了这把刀的用法,就仿佛这把刀曾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李途安天生知道如何使用这把牙刀。
但是李途安自己似乎还没有来得及意识到这一点。
纤薄的刃面紧贴肌肤,但是李途安却没有感觉到冰冷,这把刀仿佛薄冰融于春水一样自然而然地融入了李途安的身体,他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是李途安知道,只要他需要,他随时可以抽出这把刀为自己所用,就像是抬起手臂张合五指一样轻松自然。
两个绑匪,其中一个担任司机,另外一个坐在副驾上,翻看着已经过期的周刊读物。
当看到神弃牙专栏报道时,他嘟囔道:“哦,霍尔维斯,这是谁?是哪家的少爷?以前怎么没有听说过?是哪家的私生子吗?从没有在社交圈里听过这个名字。”
开车的绑匪笑他:“你真是没见识,那可是霍尔维斯殿下!戈让家族的下一任继承人。他不怎么出现在那些贵族的社交网络中,不过,那是有原因的!”
“戈让家族?威尔斯·戈让是他们家的吗?我怎么记得他们家没什么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