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睛,他还是在独自一人的早晨中醒来,他得去赴约才行。
现在已经到冬天了,雪刚停,路上盖着薄薄一层,走着走着有什么砸了他一下。
“林桑再!”即使手被冻得红彤彤的,金发的人的手里还是拿着搓成大块的雪球对他窃笑着。
“幼稚!”林桑再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他,出了单元门就往小区门口走,却又被打了一下,“冯易时!”
林桑再转过了身。
“对不起!”穿着红色羽绒服带着毛线帽子的孩子一脸惊慌地向他道歉,他只是在和朋友打雪仗,结果手一滑,雪球就扔到了突然冒出来的叔叔身上。
“没关系。”林桑再笑着对他点了点头。打闹而已,他才不在意,他还约好了。
他们约着去看电影去作为他们的首次约会。一张电影票就几十块钱,林桑再还是第一次体验这么贵的娱乐活动。
林桑再坐在位置上等待着,百无聊赖地吃着小吃。
“久等了。”穿着大红色裙子的人坐在他的身边,“终于把你约出来了。”“这话说的,我是什么很难约的人吗?”林桑再看了一眼身着红裙的男性友人。
他们是在大学认识的。红衣友人是不入流视觉摇滚乐队的主唱,每个成员都有属于自己的角色,独属于自己的名字,扮演着角色进行音乐创作。他们在酒吧驻唱时,林桑再正好在那里打工。他们演出结束时会在酒吧喝酒,一来二去,林桑再和他就成了朋友。
红衣的名字是“厉鬼”,人如其名,每天穿着红色的衣服晃来晃去,有时是男装有时是女装,男装像男人女装像女人,也是因为这个,他与冯易时的第一次见面不是那么愉快。厉鬼的耳朵上打了很多钉子,脸上也有,冯易时当时以为林桑再被什么难缠的人缠上了,一通解释再加上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他才将心放在肚子里。也许是第一次见面就不对付的缘故,直到死去冯易时都不怎么喜欢对方。
红衣的友人坐在林桑再旁边,他穿的很少,简直是要风度不要温度第一人。友人将外套脱了下来,像往常一样和调酒师打了声招呼。
他们等待着。
林桑再一口一口吃着爆米花,等待着电影开场这是他们第一次一起来看电影,前几天的告白让他彻夜难眠。生日、春节与交往纪念日,他从来没想到这么多的好事会在同一天。但也因为告白导致春节那天他很难面对冯易时的父母,那太尴尬了,刚在一起就见了父母,林桑再想走还走不了。
而现在只有他们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