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于一夹缝中便能窥见天空,有人坐井观天,有人泼天富贵从天而降,也有人奋斗一生都与所求错之交臂。
她抱着女儿生活在田埂之间,地下的红薯是整个夏天的主食,水里的鱼是她为数不多的肉食,院子里的白菜是每天都能吃得上的食物,女儿还在长身体的阶段,夫君没本事,只会埋头干活。
世人都嘲笑她一个秀才之女,怎么下嫁给一个庄稼汉,可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怎么轮到她说不呢。
公公早逝,婆母多病,家里一年剩不了一个子,她年少时候也幻想过世家公子看上她,三媒六聘娶她回家。
再弄完这块地,就到时候回去做饭了。女儿早就饿了,乖乖和海燕坐在那里,不哭不闹,让人心痛得很。
叶永作为丈夫有一个好就是结婚那么多年,都没有发过脾气,回到家婆母脸色不对,大概又是哪里不顺她心意吧,新婚的时候她还尝试讨好她,生下舒云后,婆母越发挑剔,可是生男生女那又不是她可以决定的。
她自己的女儿,哪怕是长辈也不能欺负,做完饭给婆母送过去后,叶永也回到院子里洗漱。
看着自家的男人就莫名来气。女儿乖乖抱着碗自己在吃饭,厨房里还有一堆杂活没有收拾。
教完女儿几首诗,叶永也收拾好厨房回房间,婆母过来把女儿抱走。
“今天要吗?”叶永便走便问。
“不要,你把女儿抱回来。”
“心情不好?”把妻子抱在怀里,她这些年越发憔悴了。往日十指不沾烟春水的手已经和劳作多年的妇人无异。
“你还看出我心情不好,我再说一次,无论男孩女孩,家里都养不起一个孩子,你死了让我生孩子的心。”
“舒云如果没有一个弟弟,族人以后会欺负她的。”
“你还知道你有族人,日子艰难的时候没有人伸出手帮你,难道百年之后还想贪了这田地房子。”
“世道如此罢了。”
傅华不想跟他说,还想说服她生孩子,做梦去吧。
从倒卖白菜、鸡蛋、到做牛车买卖,三年的时间终于存下银子,在镇上盘下一家店铺的开始。
从在镇上人生地不熟,到这镇上有点熟客,用了傅华一年的时间,饭店渐渐起色,婆母自作主张把村尾寡妇女儿金花买回家给叶永做小妾,傅华都被婆母气笑了。
无论叶永怎么保证,金花还是在叶家住下了。
她日出忙着研究新的菜谱、新的进货渠道,开始和货郎合作从南到北倒卖稀有物。
有点小钱就多方投资,傅华也不贪,一处赚点小钱。傅华成年累月不着家,十年的时光,不仅让她从二十出头的年纪变成了三十有三的老板,也能让她给她女儿更好的生活,舒云三岁的时候便能识百字,五岁能作诗,这些年在她培养下更是文武双全,世人皆遗憾她只有一个女儿,又怎知她只想要这个女儿呢。
自己的父亲只不过是一个秀才,学富贵之家娶妻纳妾,生了五六个儿女,只生不养,欠了叶家的钱就拿她这个女儿抵债。
叶永和金花圆不圆房她不知道,金花肚子没有动静她知道的,婆母几年前过世的时候,恰逢她在外面忙她生意,始终没有回去送她,离开了叶氏,谁也不知道她是谁。叶永现在不过是她名义上的丈夫。
啊寻问她问什么不处理了金花,她说没有必要,叶永也是正常的男人,要是想偷吃,不是在家里也可以在外面,他还是舒云的父亲,还是要给他留点面子。
叶永从此至终也没有反对她在外面经商。她不在家的时候,他把宅子打理得很好,把舒云也照顾得很好。在她回家的时候,也能及时喝上一碗热汤,虽然这些管家也是可以做这些,可是终究是不同的。
她遇到墨沈是在一个深秋,从马车上一抬头就看到远处桥上蹲着的墨沈,她连样子都没有看清楚,就知道这是她年少时候想要嫁的人。
“继续走吧。”对车夫说完,把手里的车帘放下。
闹市的喝买声、车辘声、远处的歌舞声,每一处都在喧嚣,昭示着这个城镇的热闹。
年前叶永跟着她来到这个永安镇,她还没有来得及住就去北城处理事情。
看着门前的叶永,这是那么多年第一次认真观察他,他和十多年前黝黑壮实的那个男人完全不一样,现在的他不但有一份书生气,还有看淡世事的从容。
护着她下车,热水流过她全身,她想起刚才惊鸿一瞥的男子,她第一次萌生和离的想法。
晚膳的时候,她装着不经意问了一句:“金花最近怎么样?”
叶永好像愣着一般,错愕看着她。虽然她不怎么关心他们,但是主母询问小妾的权力还有吧,她也收起脸上的笑意,一声不发看着他。
“母亲离世之后,她已经离开了叶家,已经樟木村嫁人了。”叶永给她盛了一碗红豆粥。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哦,舒云呢,这次回来怎么没有看到她。”傅华突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