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奋一下就来了精神。这货一定是近几年来吃得太好,越活越成猪,睡觉都打呼,吵得我接连几天都没睡好。
我曾是这个酒吧的常客。里面的布置疯狂、迷幻,空气中混乱的各色酒味有如药品一般的威力,间断性地迷惑我的大脑,让我能稍微撕开承载着巨大工作压力的网,稍微喘口气。
不过越玩到后面我就越觉得空虚,一整夜的吵闹之后只剩下一地的酒瓶和安静的宾馆房,特没劲。
我带着曾奋绕到一个大树后面,叫他爬上去拍。
作为曾经的跑酷选手,曾奋虽然变成了胖子,但也变成了一个灵活的胖子,三下五除二就爬上去了,我在下面把摄像机高高举起来递给他。
他惊奇地道:“这个地方为什么可以这么准确地瞄准酒吧的窗口!?”
废话,当然是因为我被偷拍过。我心里默默腹诽道。
当年的我就是坐在那个窗口,被躲树上的狗仔狠狠地窥探了美妙的夜生活。只不过视频最后被我的混账老爹用钱买下来了,他把我臭骂好一顿,还小小的监视了我一个月。
我仰起头,从大树的影影绰绰中看见曾奋露出了一个非常满意的笑容。到了差不多凌晨四点,曾奋才把摄像机甩下来。
“怎么样?”我吃力的接过摄像机,期待地问他。
“特别好。”曾奋笑出了声,“这小子属花花公子类的,前几天才和粉发妹深夜幽会,今天就又组局和其它女星酒吧蹦迪。最重要的是,这个酒吧里辣妹很多,只要视频一爆料,够他喝一壶的了。”
我也高兴,我们两人在车上睡了个囫囵觉,准备好好歇一天,把这辆破面包车给退了,再坐后天凌晨的动车回北京。
任务光荣完成,曾奋这货马上就去足浴店流连,而我早已劳改成功,洗心革面,便乐得清闲,在成都街头到处乱逛。
我一边走,一边沉思应该如何搞钱。
这是一个非常让人崩溃的事情,因为所有好赚钱的路子都写在了刑法上,不好赚钱的路子全写在了公民守约上。
曾经,我的混账老爹及其亲戚持股的公司就多达三十八家,其中主要集中于娱乐领域,但是也有跨域投资,比如珠宝啊,餐饮啊,房地产啊等等。
他们搞这些的目的可不是建造一个姓谢的商业大国,而是为了通过注销这些公司从而达到合理逃避交税的目的。
我目前没有大靠山,再搞七搞八,出了事情可没人给我兜底。大公司暴雷尚且有会计顶包,我再暴雷你丫的只能下半辈子继续眼泪混着牢饭吞。
我深深地叹口气,接着注意到前面有人做街头采访,便赶紧换了条道,去走小巷子。
这里是旧城区,又正值夜晚,巷子老黑,和我这一身做贼般的行头倒是很配。
我装作自己是漫威动画里的蝙蝠侠,乐颠颠地自导自演起来。
说来也好笑,当年有数不尽的戏给我拍,我却对演戏感到厌烦,一句台词也不想背。现在啥也没得忙活,我却又喜欢上自个儿跟戏精似的瞎玩。
演着演着,我突然觉得不对劲。身旁涂满个性涂鸦的墙上,怎么莫名其妙的多出了好几个影子。
我立刻警觉起来,表面上手脚仍旧瞎比划着,实则暗暗观察。
身后潜伏的影子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终于演不下去了,“哇”的一声撒腿就跑。
“救命啦,救命----”话还没喊完,巷子的拐角口突然又窜出来一个黑衣人,二话不说掩住了我的口鼻。
我心里大叫真正的蝙蝠侠快来救救我,随后两眼一翻,立马晕过去了。
说实话,我宁可他对着我的脑袋来一棍子,也不愿意被麻药弄晕。
这种感觉很不好,像是机器强行吞噬掉了一片彩色的记忆,然后用另一段完全充斥着黑暗的记忆填补空白。不知过了多久,我意识混沌地醒来,眼皮艰难地抽动着。
这里、这里是......高级会所?
我对这种地方实在是太过于熟悉,以至于就算大脑乱成一片,依旧能够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喷金的墙壁、棕色的地毯、深紫色的皮沙发、折射着光的水晶吊灯以及空中那股特定的香味,绝对错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