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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诫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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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周汀啊,酒壮怂人胆,我一下扯上她领子,我说我要在你身上画画。

她问我:“同意余翎这样做余翎会开心吗?”

我疯狂点头,我说余翎会开心的,于是她说好,那周汀同意了。

我带着细支钢笔攀上了周汀的肩胛骨,如西斯廷教堂天顶画中神人之间的触碰般。这是一块未经雕琢却浑然天成的大理石,每一寸线条都美得令人敬畏。

美的让我手抖,我才不会说其实是因为我喝多了。

周汀赐我了一场独属于我的文艺复兴,在那片微微起伏的肌肤上,我送上了我的献礼——一只衔着石榴花的飞鸟。

飞鸟的轮廓从她的肩胛骨展开,翅膀的弧线贴合着她肌肉的起伏,栩栩如生得像要飞走似,所以我没有画她的眼睛中的眼珠。她的喙轻轻衔住一朵盛开的石榴花,花瓣柔软,仿佛能被一阵微风吹散。钢笔出墨很好,我下笔很轻,周汀也轻轻地蜷缩起来了脚趾尖。

我将飞鸟的位置选在她肩胛骨最突出的地方,那是力量与优雅交汇的地方,仿佛天生为它预留了一个舞台。石榴花的细枝延展到她的背侧,和鸟的身形融为一体,交织,无处可逃。

“为什么是飞鸟?”她低声问,语气里带着点好奇。

我握着笔,指尖在她肩上轻点,随意地描摹。我很得意的说这是小小翎,这样她可以栖息在沙汀上了,小鸟最喜欢沙汀了。

周汀问我小鸟会在沙汀上留多久呢?

我问你想让她留下吗,周汀说想。

如果这是纹下来的她大概可以一直存在,但这是钢笔墨水。

我思考了一下说如果是钢笔的墨水,大慨最多可以留一个星期吧,就算你后悔给我画了,一个星期后也就消了。

周汀说那也太可惜了,她会想念小小翎的。她希望小小翎永远留下来陪她,尽管她知道小鸟终归是会飞的。

我仍盯着那只我画下的鸟,在上面落下了一个吻。我抬起眼说周汀说,我帮你问问小小翎好不好,看她愿不愿意跟小翎我分享一个落脚坐标,然后我们一起在沙汀安家落户。

小小翎是你的,小翎是你的,余翎也是你的。

然后她笑了,嘴角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她伸出手,拂过我被酒气熏得微微发烫的脸颊,她说:

“我把她们纹下来怎么样?”

我一愣,随即伸出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她的皮肤温热,呼吸平稳,似乎一切正常,没有发烧发糊涂。

“你也喝酒了么?”我小声嘀咕,眼神里满是怀疑。

“那你希望她们留下来吗?”她突然反问,语气柔和得像是在低声哄小孩。下意识地点了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她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我,那眼神太过专注,像要把我拆解吞食入腹中的沙尘。

我说,我希望你所希望的。

她说,我希望你不要飞走。

她给我颁布了十诫第一律,如同我是她的座下摩西。我心里冒出这个念头时,自己都觉得有点荒唐,可越想越觉得贴切。

我本应该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但这话若是她说出口,我大概会毫不犹豫地双手奉上自己的信仰,主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

“神是爱。” —《约翰福音》4:8

我终于为什么那么多人把自己的爱人勾勒成神了,这跟我之前的观念是相悖的。我不得不承认我错了一部分,我也开始迷信,开始渴望命格当中有你,你我的掌纹命理之中有相拟之处。

我是你的。

我是王尔德笔下的夜莺,我所信奉的真主啊,请聆听我的祷告,我向您献身,献上我的血与翎,我绝对忠诚和炽热,永远与您同在。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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