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予乐后脑勺吊在床沿外,成默趴他身上,脸直往他嘴上凑,满面不结结实实亲一口不罢休的架势。
“你走开——”白予乐有气无力地叫唤,膝盖努力往上顶,奈何成默太沉,拼尽全力依然无法与之抗衡,只得气鼓鼓告饶:“我都快掉下去了,你给我往上拽点啊!”
成默单手抓着他的肩膀,把他连人带被子往回拽进来,后脑勺终于枕上褥子,白予乐挣扎抬手想揉揉,被成默掐住手腕按在床单上。
“......呵呵呵呵呵。”白予乐都让气笑了,“你让我亲你,又把我按这儿,你到底想怎么样?”
“你要跑。”成默言简意赅。
不跑是傻子!白予乐心头火起,强压住怒气道:“我不跑,你先把我撒开。”
成默的目光在他脸上逡巡过,果断摇头:“你肯定要跑。”
僵持不下,成默决定先退了一步,主动提出解决方案:“那我亲你,行不行?”
白予乐已经筋疲力尽,彻底放弃讲道理,眼睛一闭:“你亲吧。”
眼皮上缓缓罩下一片阴影,随即嘴唇被温热地碰了碰,他猛地睁开眼,下颌被成默牢牢掌控,唇缝挤进来薄荷牙膏残留的凉意。
“唔——”
白予乐双手推着成默的肩膀,被子下的膝盖艰难滑动。闭着眼睛的成默毫无动摇,掠夺的动作仔细到了贪婪的地步。
直到察觉白予乐怎么鼻子一点没出的气,成默才舔着嘴唇把他放开。
白予乐深呼吸了好几口,才提上劲儿大骂:“你有没有礼貌?我都是亲脸,你上来就亲嘴!”
成默理直气壮道:“亲嘴怎么了?”
“亲嘴是耍流氓!”
“我就耍流氓。”成默满脸当仁不让。
“你——哼!”白予乐懒得跟他掰扯,爬起来夹上被子抓起枕头就走,跳下床之前,还拿枕头给了成默脑袋一下。
成默摸着后脑勺问:“你去哪里?”
“我回我房间睡觉!”
“我怕黑。”
“怕黑开灯睡!”
“开灯睡不着。”
“睡不着就拖地!”
关了灯,白予乐在自己房间睡下,成默还真在外面拖地,锁眼里透进来湿拖布摩擦水磨石地面的声响,他莫名联想到了学校和医院,那些他本该熟稔的地方——和这个家一样。
白予乐是很难真正适应独处的那种人,只要让他单独待在一个空间里,他就爱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这是自幼被孤立所形成的习惯,大多数人认定此事根由为太闲了,作家则将其之为意识流。
如果他有那么一点的文学天赋,大概至少是个二流以上的意识流作家。
白予乐原本计划好几天不理成默,但听到对方制造出来的那些充满烟火气的“噪音”,他感觉喉咙里像有一只飞蛾在扑腾。
他想喊成默把门打开,让他可以看见声音的来源,否则他会忍不住幻想那门外制造声响的人是活人还是亡魂。
门锁被转动,拖把悄无声息杵进来,紧随其后的是成默的眼睛。
看清白予乐醒着之后,成默推门进来,挥舞着拖把这拖那拖,跟跳华尔兹似的兜圈子到床前。
白予乐枕着胳膊没动,只说:“你是不是有病?”
成默思及白天才去看过病,医生说他得了失忆症,的确是有病的。
他当即点头:“是啊。”
白予乐鼻翼动了动,又说:“拖把有股腥味,你放外面去。”边说着,身体边往里挪。
“哦。”
成默提着拖把出去了,白予乐听见他把拖把挂在铁丝上,木柄一荡一撞,随后打开水洗手了,关门了,过来了。
进来的成默夹着被子枕头,悄不作声地摆好,上床躺下。
白予乐也不说话,身体还侧对着他,他摸了摸被子的床单,主动开口:“小白,你的床比我的大。”
小夜灯用了很多年,昏黄的光芒十分微弱,几乎是全黑的,只隐约能捕捉到黑暗中缓慢游弋的反光点,那是白予乐的眼睛。
“这张床和这个房间,以前是我爷爷奶奶睡的。”
“爷爷奶奶?”
“嗯,他们在我读高中之前就去世了。”
成默没应声,白予乐接着说:“我爸妈也去世了,在大学快毕业的时候。”
白予乐没有再继续说下去,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同时也懊悔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些话,成默会怎么看待他和这种事?
是惊愕,尴尬还是搞不清状况。
“小白,你好可怜。”成默伸手抱住他,下巴压在他头顶上,一只手轻轻摸着他的后脑勺,再次衷心地喟叹道:“好可怜啊。”
白予乐脖子下是成默厚实得像肉枕头的大臂,他往下缩了缩,连埋进成默的颈窝里,贴在手臂内侧的耳朵,清楚捕捉到筋脉血管里那均匀而有力的心跳节奏。
他抬起的手慢慢抓握住成默的肩膀,小声说:“大哥,你不要走好吗?”
成默问:“我为什么要走?”
“我是说……”白予乐闭了闭眼睛,“等你以后想起来了你是谁,到时候——”
“我是谁?”成默不明所以,“我就是你大哥啊。”
白予乐有些泄气道:“算了。”
成默追问:“什么算了?”
白予乐不说话了,面对面被抱着的姿势有点奇怪,但边界早已在连日的同床共枕下被推进,即便知道这种状态黏糊得诡异,白予乐依然沉沦在迟钝里。
一起睡过了,亲过了,抱都抱到这个时候还要闹,会显得有点矫情。
他似乎完全忘记了那个吻不是他自愿的,无数个他主动撩拨的“蜻蜓点水”和那一个成默不问自取的“打破砂锅”在某个瞬间混淆了。
被迫幻化成自愿,失守扭转成进攻。
成默感觉到下巴抵着的柔软头发扫了扫,蹭上来,嘴角被轻轻碰了一下。
他愣了许久,直到嘴唇再次被什么温暖干燥的蹭过。
“小白,你也耍流氓。”成默说。
回答他的是含住下唇的湿润感,白予乐像不会自己开零食袋子的小猫一样,小心翼翼地舔了几口,随即大着胆子呲牙咬下来。
好笨。
他一手托起白予乐的脸,指尖抚摸那细腻光滑的皮肤——白予乐体毛很少,他没有腋毛,胡须也非常稀少,却买了个大牌经典款的电动刮胡刀。
手腕被双手紧紧握住,那像是一个拒绝的姿势,也是一个祈求的姿势,在昏黑之中,一切全凭想象随意。
第一个想到的是什么呢?
眼睛,是那双漂亮的大眼睛。
戴着眼镜的时候,让人想起玻璃橱窗里的的洋娃娃和宝石。
摘掉眼镜之后,苍白到能清楚看见蓝紫色血管,黑葡萄色般的眼仁,总是水润得让人想吞掉,要是不行,挤出些汁水尝尝咸甜也好。
接着是哪里呢?成默脑子里翻滚着回忆。
骨肉匀亭的手背,沾着污秽时更让人血脉偾张。绵软洁白的手心,被摩擦得粉红时分外诱人可爱。
最好玩的是手腕突出的桡骨,捏住那里,整只手像失去提线的木偶手掌,轻轻一摇,东倒西歪,可以随意摆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