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和谢春风一起吃过两顿饭,这是第三顿。
第一次在宜浔的小馆子里,第二次在豆溪李姨家,每次他吃饭都是眼观鼻鼻观心,只要嘴里有东西就再也不说话了。
他这习惯很好很板正,甚至有点板正得过分了。我偷眼瞥着他,电光火石间想到,这倒像是纪律部队的习惯。
“谢春风,你以前是干什么的呀?”我试探着问。
他筷子一顿,眼光垂下去,自然是没有回我。我也就是试着问问,得不到答案倒也是情理之中。我低头继续默默吃抄手。
肚子吃饱了,我畅快地出了口气,站起来靠到甲板的栏杆边上伸了个懒腰,回头问他:“你还记不记得我那次晚上在甲板上遇见你?就是在这儿。”
那算是我们认识的第一天。我半夜醒了睡不着,一个人上甲板瞎溜达时遇见的他。当时甲板上就没什么人,和现在差不多。
谢春风应了一声。
“那时候我跟你还不熟。”江面在夜里起了雾气,我试图用目光穿透这些迷雾,“其实我现在和你还是不熟。尽管你勉强同意和我做朋友。”
“早知道那天在宜浔去你家的时候,我就应该勇敢一点把你睡了。”我笑着说,这话说得其实是七分戏谑三分真心,我心里是有一点遗憾,一点后悔的,“也好过像现在这样,白白喜欢你一场。”
这话是背对着谢春风说的,我不知道他听了会作何反应,我也不敢回头看他。
“明天上午到子规江,傍晚就能到山城的码头了吧?”
“对。”
“明天下船前还会有演出吗?你还会去跳舞吗?”
“会。”
我点点头。谢春风答话还真是惜字如金。
不一会儿后面有艘船赶了上来。两船并排时,前后差着几秒,各自拉响一声长笛。
我这些天闲着无聊也查过这不同汽笛声的含义,比如一短声是船向右转,两短声是向左转,长笛或三声短笛代表着友好的招呼。
江上的世界,自有自己的规矩。
这世界是谢春风已经熟悉的,我对它却很生疏,也许往后也不会再有机会熟悉起来了。等明天晚上到了山城、下了船,我和谢春风可能就是真正的“分道扬镳”了。
万吨的游轮拉出低沉笛声,厚实却生动的声音像是能穿透江上的雾,我看见对面船上房间的灯渐次亮起,那些橘黄色的灯给人一种漂泊中的温情。
心像被一双柔和的手捧着,江风拂过,雾气里的细小水珠坠落在睫毛上,我感到一种释然。
我不应该自视甚高,觉得自己可以成为他的救世主。也不应该奢望他改变他的生活轨迹、放弃他要做的事。其实如果我不贪心,那么我有过去这些天和谢春风的回忆就已经足够了。
我喃喃开口,这最后一次告白的话,就说给江上春风听吧。
还有,祝他诸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