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点多,赵慷歌刚晕晕乎乎地从噩梦里醒来,看着微信里万西发过来的微信消息“慷歌,晚上能给你打个电话吗?”
她简短地回了一个“好”
万西是她的高中同学,俩人常常自嘲共用一个大脑。只是高考过后,一个选择了在当地读审计,一个选择了去外地读医科。俗话说:“好朋友的生活,就像自己人生的另一种可能”,这俩人常常一块吐槽自己的专业,到最后倒像是彼此修了对方专业的选修课。
赵慷歌起床,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摇了摇头。准备申请的这一年,加上半路发生的不大不小让她卧床的车祸,直接增重七公斤。
原来的清冷衣服是穿不了了,想到要以这个面目出门,赵慷歌到处找口罩和帽子。
大五的赵慷歌,按理说应该是最忙的一年,按照一般的规划她应该在焦虑地准备考研。只是大二时候,这个家伙被内卷逼得厌烦,直接定了出国留学。如今是拿到国外一所一流大学的录取书的第三天。她终于下定决心,不去考美国的执业医。
重大抉择面前,人总是犹豫。
问了一圈教授,留学的学长学姐后,赵慷歌信了那句话“大事随心,小事随脑”,美国执业医还能再考,放弃这个心肌干细胞的项目组的黄金期。以后就再没机会了。这次,她选择再赌一把。
昨晚她两点才睡着,总是回忆过去的日子,她知道上次去长沙,其实已经是放下过去。也意识到回来之后,头发奇迹般地不再一直掉个不停。压力带来的影响,不是说说而已。
收拾完屋子,晒好了被子,擦完地,她随意地做了一餐饭。从高中开始,她就是一个人生活。大学封校的几年,和舍友一起住的时间让她有些不适。她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喜欢跟人亲密接触,她训练过自己不去回忆。现在她自己住在一个幽静的老小区里,觉得自在的很。常常晚上穿着拖鞋,就在树影下边蹦蹦跳跳,或者去旁边幼儿园的秋千上一边听歌一边荡秋千。
下午,她收拾好东西,准备去美术馆看画展。在最疲惫的日子里,美术馆的各种免费展览,是她为数不多的消遣。 “命真好啊,能生在市区,哪怕不是一线的市区,从娘胎里就能看展子,牙牙学语就能去少年宫,可以坐飞机去全国那么多地方” 慷歌在展馆里看到那些两三岁的小宝宝时,总是这样羡慕。
她生在一个偏远的小镇,整个小镇有三条街道,大小原来跟自己的大学的一个校区差不多。人总是离开故乡之后,才忽然看清楚故乡。
就像她有一天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家乡就是传说中的初中毕业一半的同学就得去读职校或者直接成为社会人士谋生的地方,原来小时候小学时不时发放的书包,衣服,是来自于发达地区捐赠的物资。原来自己的家乡没有麦当劳,没有海底捞。但是意识到这一点,也并没有给她多大的震撼。和一般的故事走向不同,这些差距并没有让她知耻后勇,奋发图强。赵慷歌有时候迟钝的吓人,父母第一次送她上大学,面对着城市的高楼大厦惊奇的时候,她并不以为意。大城市,金钱对她的吸引力实在少得可怜。
很早她就知道,这世界并没有那么了不起,人活着没有多了不起。她像一个佛系的游戏新手,来这个世界经历所有。贫穷,富有,快乐,悲伤,得到,失去。不过有时候入局深了,也就没那么超然,就比如看到人投胎投的特别好的时候。
她静静地在一幅幅画前仔细欣赏,艺术的门槛,是心灵。
理解她,就像理解那个被养在风口里的翠翠一样。其实穷山恶水又何尝不是青山绿水呢?
上次收到一个男孩给她的祝福:“祝你永远像我第一次见你一样勇敢,自由。”
她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勇敢而自由的。
看完展子,她拨通了万西的电话。“hello,怎么了”
“嗯...”对方的声音是一点没有掩饰的沮丧